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弄巧成拙的“谬赏主义”
作者孙立平              日期:2013-03-20               阅读:4173 次

  在我们身边经常能看到将干好本职工作叫"奉献",这实际是一种"谬赏主义"。它将本应该做的事,提升为需要褒奖的事,这样,会一步步地逼退社会生活的底线

  在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有这样一个现象,就是无论是商店还是饭馆,几乎在所有服务行业,所谓服务态度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服务员爱答不理,你叫几声,该聊天还是聊天,你买东西简直比向他要东西还难。那时的商店或饭馆里,经常贴有“为人民服务”的大字标语,但服务员的脸色与标语恰恰形成鲜明的对照。而现在,商店或饭馆中“为人民服务”的大字标语不见了,服务员的态度却大大改善了,有时甚至已经到了热情过分的程度。一位叫作卡特琳娜的瑞典女记者,在《金发碧眼看中国》一书中的看法就是,“服务员太殷勤,老师太过分”。

  其实,这种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如何理解双方的关系。在80年代或之前,我们把原本商业上的交换关系理解为带有道德伦理含义的服务关系。于是就经常出现这样尴尬的一幕:受到粗暴对待的顾客指责服务人员说,你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吗,怎么这种态度?服务人员则理直气壮地回敬道:我是为人民服务的,可你一个人代表人民吗?为人民服务不是为你一个人服务的。这样的对话和揶揄,往往就演变为服务员与顾客之间的激烈指责和争吵。对这样的场面,年纪大一点的人,都会有许多记忆。而今天服务业中服务态度的改善,恰恰是在于在人们的意识中对这种关系定位的改变:服务提供者和顾客的关系,并不是带有道德伦理色彩的行为,而是商业中的一种对等的交换。无论是售楼小姐还是饭馆服务员的满面微笑,体现的都不是一种高尚,而是一种职业的动作。

  这让我想起最近刚刚看到的一个新词,叫作“谬赏主义”。这个词是一个网友在回应我关于“守卫社会生活的底线”问题时提出来的。我在搜索引擎上搜索了一下,结果是这个词以前确实没有人使用过,是这位网友的独创。什么是谬赏主义呢?这来源于魏征《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一句话,“不能谬赏,不要滥罚”。谬赏这种现象被加上“主义”,我猜想可能有两个方面的意思。第一,是为了强调这个现象在我们社会中不是个别的,而是相当广泛存在的。第二,这种现象之所以会广泛存在,也许是因为这种现象并不是偶然形成的,它实际上体现了一种运作社会生活的逻辑,体现了一种隐含在这种逻辑中的价值假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对这个现象就不能等闲视之。

  这位网友是这样来分析谬赏主义的。他说,在我们身边经常能看到将干好本职工作叫“奉献”,碌碌无为叫“敬业”,公务员叫“公仆”。不过如果我们仔细想想,到底什么是“奉献”,什么是“敬业”,什么是“公仆”呢?奉献是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的无私付出,敬业要有成绩,公仆要无偿服务于人民和国家,如果按照真正的标准来看,我们的这些大部分还不能算做“奉献”、“敬业”和“公仆”。警察抓歹徒,其实是本职工作。如果干好本来应该干的工作叫“奉献”,那么没干好本职工作岂不成“干好工作”了吗?那么不干工作岂不成了“干工作”了!这些“美妙”的名词在中国的泛滥,某种程度上混淆了国人的是非观。结果就是我们一直把一般的当成了非常好的加以崇拜,把不算好的当成了好的来学……,然后把最差的当成了一般的来保护了。

  这就涉及到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即谬赏主义实际上是通过将应该的提升为需要褒奖的,将不太应该的模糊为应该的,而一步步地逼退了社会生活的底线,使得这种底线不断后退。应当说,谬赏主义的逻辑是与运作社会生活的运动方式联系在一起的。在改革开放之前,搞运动是我们运作社会生活的一种基本方式。在那个年代,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树立标杆,树立典型,然后无数的人学着去做,这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可以说,在当时,典型、“表扬”和学习等是整个社会生活能够有效运作的不可缺少的环节。谬赏主义就由此而生。

  应当说,本来谬赏主义的逻辑是用心良好的。它的假设是,即使是将本来应该的事情加以拔高,使其具有道德上的感召力,也会为整个社会树立起良好的榜样,人们就会学习模仿,就会在社会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风尚。

  但这种谬赏主义很容易弄巧成拙。其中最关键的原因是,它抽空了那些“应当”的事情中行动者的责任与义务。正如前面的分析所表明的,当“应该”的行为受到褒扬,履行应当的责任和义务被誉为高尚,当普通的职务性行为被加以表扬,实际上也就将众多人普通行为的责任和义务底线抽掉了。因为当“应该”的行为成为表扬的对象时,有人就会说,我不想受表扬,我可以不这样。于是“应该”的底线便向后撤退。

  比如,在捐赠行为很普遍的国家中,很少听到对捐赠这种行为进行表扬和宣传的,更不会请他们到处作报告。制度化的减税是最基本的褒扬方式。而在我们这个经常对这种行为进行表扬的社会中,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道理很简单,表扬的结果是将社会捐赠这种在一些国家相当普遍的行为,定义为是“难能可贵”的。

  尤其应当看到的是,在改革已经走过了四分之一多世纪的今天,我们社会生活的程序化和规则化程度大大提高了。社会动员的方式逐步让位于科层化、程序化的方式。在这种科层化和程序化的方式中,激励机制开始由树立标兵而转变为常规化、制度化的激励,而责任和义务的观念开始成为对行为最基本的约束。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基本的责任和义务,就是社会生活最基本的底线。当然,如果进一步说,现代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是与对等的权利联系在一起的。

  (作者为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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