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建设和谐社会能否提“一个中心”
作者孙立平              日期:2013-03-20               阅读:4141 次

  和谐社会这个概念的提出,不能仅仅从政策层面去理解,它涉及到结构的调整和制度的安排。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和谐社会这个概念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我们这个社会开始从单一中心时代逐步过渡到多中心时代。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几十年的时间里,我们这个社会可以说一直生活在单一中心的时代,改革前阶级斗争为中心,以政治为中心,整个社会都干这一件事。改革开放之后是经济建设为中心,整个社会也是干同一件事。原来是家庭、街道居委会都得搞阶级斗争,现在是市长、书记、学校都得搞经济建设。所以我们这几十年可以说一直是生活在一个单一中心的社会当中。提多个中心,并不意味着放弃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是说,抓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同时,也要抓好政治、文化、社会建设,要和谐发展。现在我们讲和谐社会,我觉得可能不是一个锦上添花的含义,不是说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很和谐了要更和谐,而是面对一些现实的问题,我们这个社会有不和谐因素存在,这才提出建立和谐社会,而这个不和谐我觉得和整个社会只做一件事情是有关系的。但是从这个角度来说不能太绝对,中国可以说作为经济时代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被超越,只是就整个社会只做一件事情这个特点来说,正在发生变化,正在被超越。

  这种超越我觉得最直接的可能意味着三点:第一,结构多元化。第二,职能多元化。第三,价值多元化。三者间的逻辑是:分化的结构履行不同的职能,不同的职能体现不同的价值。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具有市场、国家、社会、文化这样几个相对独立的结构,每个结构都有自己独特的价值,市场就是追求经济增长,创造财富,这就是它的价值。国家可能是秩序公正,这可能就是它的价值。文化,多少要有点儿超越性。反观我们这个社会,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当了一个超级企业家,文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也是金钱崇拜。分工不明确,这样的社会结构必然会是紊乱的。因此,我觉得现在提出和谐社会可能不仅仅是一个政策性的问题,而是说我们可能面临着一个转变,是根本性的。我们谈的政府职能转变,其实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来说的,就是说这个社会要分化、分工,不同的结构要承担不同的事情,不同的事情要体现不同的价值。和而不同,以达到和谐状态。(作者为清华大学教授)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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