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如何加速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及结构调整
作者孙立平              日期:2013-03-20               阅读:4198 次

  农业产业化经营及农业结构调整是农业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的必然要求,它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以效益为核心,以科技为保障,以农贷为支撑,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如何加快贫困地区县域农业产业化经营及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是关乎贫困地区脱困,进而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

  当前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起步晚、程度低、效益不高,资金投入不足。

  近年来,各级政府把加快农业产业化作为脱贫致富的一项主要工作,通过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展订单农业,扩大产业基地,加强科技指导,加大资金投入,提供各种服务,初步走上了产供销一条龙,种、养、家为一体,农、林、牧综合发展的产业化之路,实现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目的。但从总体上说,贫困地区产业化经营起步较晚,层次较低,效益不高。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以政府推动为主,农户参与的主动性不够,投资模式以政府行政命令下的国家投资和农民投资相结合,投资渠道单一,农民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投入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

  (二)农民对加快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的步伐缺乏认识

  贫困地区大多以农为主,农民从事农业生产历史悠久,传统小农思想观念根深蒂固,以保本经营为主,仍习惯于在自家责任田里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还没有尝到产业化经营带来的甜头,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积极性不高,不愿在产业化经营中搞大规模资金投入,万一出现风险,血本不归,得不偿失。如地膜覆盖技术已推广了几十年,农民才得以认识,政府采用无偿投资让农民承包塑料大棚,有些农民都不愿承包,一些发展林果业的乡镇,对已投入物力、财力、人力种植的苗木,个别农民人为进行破坏。这说明在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中还存在一定阻力。

  (三)政府在指导农民进行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中方法不当

  政府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心情与农民的观望态度形成了强烈反差,这一热一冷,影响了农民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投入资金的积极性。在实行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中,还未理顺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没有引导农民从传统农业中走出来,而是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去搞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农民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四)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对产业化经营及产业结构调整缺乏深入探索

  由于贫困地区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属起步阶段,基层信贷人员或多或少缺乏深层次了解,对产业结构调整没有进行深入细致考察,缺乏科学分析,加之农业生产受诸如气候、技术、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入资金要承担较大风险,因此信用社信贷人员往往对这种贷款存在“慎贷、惜贷”心理。

  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的核心是规模化、商品化、高科技、高投入,产业链条关联度高,而产业化经营中的高资金投入与信用社可提供资金之间有一定的矛盾。如规模养牛、养羊,目前秦川牛、布尔山羊价格昂贵,每头最低在3000元左右,一个10头以上的养殖户仅引进良种就需3万元多元,而信用社一般为农户最高可提供1万元贷款。

  农业产业化经营效益周期与农村信用社贷款收回周期之间也有矛盾。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限制,生产周期长,比较效益低,决定了其投资回收期较长,而农村信用社现行贷款实行期限管理,最长贷款期限为一年,农民在产业化经营中显然无法当年收回投资,归还信用社贷款,不得已,只能超期,超期后,信用社要加收利息,农民负担无形中加大。

  总之,产业化经营中资金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突出的矛盾:一方面,农村资金需求十分旺盛,而另一方面,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国有商业银行机构收缩,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部门仅信用社一家,而信用社实力不足,很难承担起为农业产业化“输血”的大任,这样,一些好的项目常常因为资金问题而搁浅。

  (五)现行农贷管理方式方法加剧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贷款难和难贷款

  现行的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体制中的一些规定、办法和措施严重制约了其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主要表现在贷款期限过短,利率过高,贷款手续繁杂,贷款数额小,农民在贷款过程中处处不便;同时,信用社行业管理水平提高后,各个信用社都加大了贷款考核,对贷款采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不良贷款的零增长,致使部分信贷人员有贷不敢放,制约了支农贷款的增长;另外,也有部分信贷人员素质不高,放不下“只有人求我,没有我求人”的架子,没有真正做到符合贷款条件的一视同仁,没有积极进行自我推销。

  对加快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的几点建议

  (一)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是进行产业化经营和结构调整的关键

  农业产业化经营及产业结构调整是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重头戏,其主体是广大农村群众,其核心是资金投入,如何调动农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资金投入的积极性,是推动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加快农村脱贫致富的关键所在。因此,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从传统农业观念中走出来,进入市场经济的大潮,使农业产业化及结构调整成为农民自觉自愿的行动,引导农民增强创收意识、加大资金投入。只有调动内因,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才有实现的基础。当前要改变群众脱贫即安,不思进取的思想和稍有收入就大兴土木,修房建院的传统观念,而要引导群众集中精力抓致富,一心一意搞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

  (二)政府部门要发挥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

  要尽量减少政府行为,切忌强令硬上,避免造成农民群众的抵触对立情绪,把群众引导好,把农民利益维护好,把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的积极性调动好;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当地资源,切忌急功近利、不切实际地强行推广,不可盲目上一些不适应市场要求、没有前景的项目,造成农民不必要的损失;政府各部门要从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为农民产业化经营和调整结构搞好服务工作,要为农民适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帮助农民对市场信息做深层次的调查研究,利用政府网站,及时捕捉信息,及时发布信息,为农民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广阔空间。此外,要建立以工哺农,支持“三农”发展的专项资金和农业产业化风险补偿基金,每年从财政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支持产业化和结构调整。

  (三)农业结构调整离不开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金融部门要树立民本思想,积极探索研究新形势下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观念、新方法、新手段,坚持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支持相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贷款与小额信贷资金相结合,扶贫贴息贷款与贷款利率优惠相结合,支持农村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

  农村信用社要发挥好支农主力军的作用。立足农村、面向农业、遵循合作制原则,不以盈利为惟一目的,全心全意为社员、为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服务,全力以赴支持农业结构调整,把农信社办成“农民自己的银行”。

  要确立共同发展的观念。农信社与农村经济是互为依存的关系,两者相互促进,共谋发展。农村是信用社的储源基地、信贷阵地,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搞活信用社、提高信用社效益的支柱和保证。应把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作为自身发展战略的基础工程来抓,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油罐子”,千方百计做好支农服务工作,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赢得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要坚持人本观念,统一思想,全方位搞好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工作,农村信用社要明确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把支持农村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积极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作为本职工作,要把信用社的贷款贷到农户家中,贷到田间地头;大力调整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及结构调整方面的政策措施,延长贷款期限(以两年为宜)、降低贷款利率(农业产化经营和结构调整贷款与其他商业性贷款分离)、提高额度、减化担保方式,让群众得到切实的优惠和方便,让农民贷款不再难。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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