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要重视对民意的正确解读
作者孙立平              日期:2013-03-20               阅读:4292 次

  ◆调查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种常用手段

  近年来,调查成为有关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一种常用手段。但是,如何准确解读调查结果中的民意,却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最近一项名为“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的民意调查表明,以往老百姓最关心的腐败问题在人们关心的位次中逐年下降,在前几年差不多总是高居榜首的腐败问题,这次却几乎被排挤出前十名。如何解读这次的民意调查结果呢?一种可能的解释是,近年来反腐败的措施收到明显成效,人们对腐败问题的不满意度在下降;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腐败的现象依然如故,但老百姓已经默认或认可了其存在。但我最近也看到了第三种解释,即将这种民意调查的结果看作是一种危险信号,因为这个信息表明民众对腐败问题的淡漠,表明了对反腐败失去信心。

  ◆要准确地理解民意调查结果中的内涵,正确的解读至关重要

  这里我们关心的不是哪一种解读更为贴近真实,而是对于同样的一个民意调查结果,可能会有许多不同甚至完全对立的解释,因此,要准确地理解民意调查结果中的内涵,正确的解读至关重要。其原因在于,以问卷形式进行的民意调查,是民意的一种很简单的表达形式。在问卷调查中,被调查者只能在调查者设定的有限问题中被动进行选择。这里且不说由于问卷设计者对于“问题”的设计本身就可能存在疏漏,就是不同的被调查对象,对于同一个问题也会有相当不同的理解。因此,如果对民意调查结果只进行望文生义的解读,就可能会产生谬之千里的结果。

  由此也就想起前两年几起引起广泛争议和抨击的“民意调查”及其解读过程。这里,我以受到广泛批评的农民幸福感问题为例,来对民意调查数据解读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2005年社会蓝皮书》公布的“2004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报告”显示,目前中国近八成居民感到生活幸福,农村居民幸福感强于城镇居民。这样的结果公布之后,人们首先的疑问是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但实际上,问题可能不出在调查上,而是出在对调查数据的解读上。实际上,就调查本身而言,也许无论是谁做这样的调查,结果都可能是这个。

  首先,幸福感与生活的幸福是两回事。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高达6倍之多,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在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上的差距之大,不用分析也一清二楚。但正如许多专家已经指出的,幸福感与生活的实际幸福程度是不同的,换言之,对生活的感受与实际的生活状况之间是存在差别的。幸福感更多的是与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和期望值相联系。因此,这样的结果并不能被用来说明今天的中国农民的生活状况。相反,在面对这样的数据时,人们需要关注的是:为什么生活处于相对贫困状态的农民幸福感会强于城里人?原因也许不难理解,如农民对生活期望值不高,更容易满足等。这样一来,将农民的幸福感与城里人进行比较,本身就没有意义。

  其次,还需注意到,在我们的社会中进行民意调查会面临一个独特的制约因素,即被调查者将表明意愿当作政治表态。沙叶新先生曾写过一篇文章,讨论中国的“表态文化”。因为过去我们生活在一个高度政治化的社会中,在那个时代,在政治上进行“正确的”表态是至关重要的。即使说的是假话,但只要内容是“正确的”,就会受到鼓励和赞扬。我们这一代人从小受到的就是这样的教育和训练。这样的“表态文化”至今仍在产生影响,甚至影响到民意调查。因为人们在填写这些问卷时,想的可能不仅是“我的想法是什么”,而是“如何回答才正确”。这是在进行民意调查或解读民意调查数据时我们必须要考虑到的一个因素。

  再次,正确解读民意调查的结果,还需要将民意调查结果与其他数据相参照,这样才能更准确理解其中的具体含义。例如,在“农民幸福感”调查结果公布前后,许多媒体都刊登了这样一则消息:我国逾八成自杀者是农民。农村自杀率是城市的3倍,尤以农村年轻女性最高。但如果与其他有关数据相参照,问题就凸显出来了。许多研究结果都表明,在国外,自杀的一般规律是,城市居民自杀率高于农村居民,男性高于女性。而我国社会中的自杀规律恰好相反。这至少可以为理解农村居民的幸福感问题提供一个参考角度。

  ◆作为一种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和意愿表达的替代性渠道,民意调查需要起更为重要的作用

  之所以要重视对民意的准确解读,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已经开始进入不同利益主体形成和利益博弈的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和意愿表达是至关重要的。但不可否认,目前我们社会中利益表达的制度化安排还相当不健全,作为一种替代性渠道,民意调查需要起更为重要的作用,民意调查将成为制定政策的不可缺少的依据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对民意的了解和准确解读就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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