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第四节 促进以体制改革为核心的教育改革
作者杨东平              日期:2013-03-20               阅读:4206 次



  教育不仅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是关系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事业。我们不仅要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也要举办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文明建设相合拍的、能够兴国的教育。30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教育改革风起云涌,从未停息。世界各国的教育竞争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体现为教育改革的竞争。然而,与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并存的另一个事实,是我们对教育改革缺乏应有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对教育改革的迟钝和延误,将对中国的社会现代化产生不利的长远影响。当前,特别需要形成新的教育共识,一是关于理想教育的共识,二是关于教育改革的共识,加快开展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实质性的教育改革。

  一、消除“左”的思想,促进教育改革开放

  经过30年来的发展建设,教育在整体上已超越极度短缺、贫困的状态。随着政府教育投入的增加,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农村逐渐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学龄儿童的辍学率不断降低,教育外部条件明显改善,内部环境逐渐宽松。中国教育正面临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从满足基本需要,到有可能追求好的教育、理想的教育。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奠定了面向未来教育发展的基本价值和方向。

  社会要求改革的压力巨大,社会发展和改革的目标明确,经济、社会条件比较宽松,为开展实质性的教育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难得的机遇。

  近年来,我国改善教育的主要努力是在增加教育投入上,这无疑是必要的。同时,应当看到教育领域各种深层次的问题,不是靠增加投入可以解决的。无论是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解放教育生产力,还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提高高等教育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遏止学术腐败现象,都直接指向了新的制度安排,应当不失时机地启动实质性的教育体制改革。

  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前提,是继续解放思想,深入清除“左”的思想,完成教育领域尚未实现的拨乱反正,在科学发展观的新视野中,树立面向未来、教育发展改革的新思维。

  二、树立新的教育现代化目标

  面向未来的中国教育改革需要高瞻远瞩,需要确立新的教育理想和明确的目标模式。要在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建设的视野中,重新认识、审视现代教育的功能和价值,超越政治本位和教育的经济主义模式,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合拍的、能够兴国的教育。

  在宏观制度和公共政策层面,要树立新的教育发展观。要把教育公平作为教育发展的出发点和和目标,贯穿教育的全过程,即“教育发展为人民,人民参与教育发展,人民共享教育发展的成果”。

  在学校教育层面,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观。这意味着需要改变强烈影响我国教育现实的国家主义、精英主义、经济主义和工具主义的教育价值。教育既不能以升学率、以数字为本,不能以经营、创收为本;也不应将学生视为单纯实现国家目标的工具;而明确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发展和终身幸福为本。需要将“培养现代社会的合格公民”作为一个基本的教育目标,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协调发展”作为新的教育方针;教育的价值要从精英主义转向大众主义,恢复教育的公平性和民主性。学校教育要从“应试教育”转向“生活教育”,重建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生活的关系,改造学校与社会、教育与生活、书本与实践相脱离等基本问题,促进教育和生活、学校与社会的结合,围绕青少年成长的实际需要,实施民主的教育、有用的教育、活的教育、创造的教育。

  三、进一步促进教育开放

  就教育资源的角度而言,13亿人口的大国,“穷国办大教育”,只靠政府的投入无论如何是不行的。中国人不仅有旺盛的教育需求,而且有重教兴学的文化传统,有充沛的社会教育资源,需要将这一强大的文化优势和社会资源转化为教育的优势。促进教育对内和对外的开放,鼓励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是一个重要的选择。

  通过试点,使一部分有条件的公办高校转制,也是一种可能的选择。通过产权明晰和社会资金的注入,使公办高校转制为股份制高校,从而减少政府投入,是一种大胆的思路,而且已经有了成功的实践。关键是允许改革、允许试点。

  四、推进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教育改革

  近年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价值,我国教育公共政策正在发生宏观的转向,处于由“问题查处”到“政策调整”的过程。当前,需要不失时机地推动以制度变革为中心的教育体制改革,进入观念更新和制度创新的阶段。

  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建设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改变政府包揽过多、权力过于集中的高度集中计划的管理体制,建立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体制相适应的新的教育治理模式。其基本特征是: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责任,保障教育公平,建立教育公共财政制度,逐渐提供基本均等化的教育公共服务。通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重建政府、社会、学校的关系,通过向学校赋权、向家长和学生赋权,恢复学校的自主性,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通过向地方和学校赋权,促进教育因地制宜的自主发展,促进办学体制的多样化,增加教育的丰富性和选择性。

  具体而言,教育体制改革包括许多不同层面和复杂内容。比较重要的,是以下内容:

  教育法律制度建设。在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社会环境中教育法制制度建设包括,教育公共治理的法治框架,公共教育政策形成的制度和机制,对教育公权、私权进行划分和限制。

  建立公共教育财政制度。实现政府教育责任、教育投入的法治化,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权、事权的划分和转移支付,建立透明、公开、民主的公共教育财政制度,逐步实现教育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教育行政制度改革。强化政府公共教育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治理模式,建立教育依法行政的架构,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提高政府教育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社会参与制度。发育教育中介组织,建立公民、其他利益集团民主参与和表达的渠道,促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发展民办教育、社区教育、社会教育,实现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型政校关系,确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恢复大学的自主性,摒弃行政化、官本位的价值,建立教育本位、学术本位的价值和管理制度。

  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以校本管理为核心,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参与教育评价”的现代教育制度,倡导教育家办学。

  高考制度改革。改革一卷考众人、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逐步建立高校分类考试、多次考试,高校自主招生、学生自主择校的高校招生选拔制度,改变高考指挥棒对义务教育的负面影响,促进基础教育正常化。

  构建学习化的教育制度。打破唯学历的和一次性教育的障碍,建设开放的、灵活的教育制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建立和完善以能力为本位的就业培训制度;建立多元的人才评价体系,为学习化社会奠基。

  摘自《发展和改革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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