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张海鹏研究员谈认识台湾历史的特点与对台工作的复杂性
作者张海鹏              日期:2013-04-28               阅读:4258 次

 台湾历史是祖国历史的一部分,又不同于其他各省的历史,有自己的特点。今天对台工作中的几乎所有问题,都可以在历史发展中找到原因。目前有些研究台湾现实问题的文章,明显缺乏对台湾历史的准确了解。开展对台工作,不能不注意研究台湾历史发展的原因和特点。张海鹏研究员在报告中着重讲了六个问题。

  第一,如何理解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他系统回顾了台湾的历史后指出,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坚持一个中国立场的政治性命题,但是,还需要做更加深入、细致的学术研究和论证。台湾考古发掘证明,台湾史前文明与大陆文明具有同源性。所谓台湾只有四百年历史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说台湾建省与中国只有10年的关系更是无知的说法。

  第二,如何认识“二二八事件”。台湾岛光复仅一年半就发生这一事件,有深刻的历史原因。一是日本50年殖民统治使台湾积累了政治、经济、文化等种种社会矛盾;二是中国历史发展到了剧烈的震荡时期。国民党官员的贪腐行为令台湾居民大为反感和失望,“缉私血案”激化了这些矛盾,而国民党当局应对失策,使之从群众街头行动演变成为与大陆爱国民主运动相呼应的争民主、求自治、反暴政的民主运动。当时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群众组织并没有提出台湾独立的诉求,台独势力把“二二八事件”说成是台湾人民要求独立,是没有历史根据的。

  第三,如何认识《开罗宣言》、《旧金山和约》中的所谓台湾归属问题。近年来,台独势力鼓吹《开罗宣言》的法律“位阶”低于条约,认为《旧金山和约》没有明确台湾的归属,《开罗宣言》应该服从于《旧金山和约》;台湾新版的高中历史教科书中也不写《开罗宣言》。事实上,《开罗宣言》是正式确定中国领土主权完整不可分割的国际法原则,《波茨坦公告》中加以正式引用,《日本投降条款》中又进一步确认。1972年的《中日政府联合声明》再次声明“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台独”势力鼓吹《开罗宣言》法律位阶不够的政治谎言,是难以成立的。《旧金山和约》是在美国操纵下、没有中国人参加的情况下签署的,制造了所谓的“台湾地位未定论”,这完全是美国出于政治、军事需要而实行的对华政策的产物。对此,周恩来总理和国民党当局都曾发表声明,不予承认。

  第四,如何认识台湾族群问题。台湾是典型的移民社会,在开发台湾过程中,闽粤移民与原住民族,以及漳州人、泉州人、客家人之间,因经济利益、地方文化信仰等问题往往产生矛盾与冲突,积淀成强烈的分类意识与抗争心理。目前台湾有四大族群,即闽南、客家、外省人、原住民,族群间的分类冲突仍然十分剧烈,成为台湾社会的一大沉疴。族群分裂,一方面给包藏政治野心的政客留下了活动空间,可能形成对祖国的离心力;另一方面,移民社会又蕴藏着对原乡的怀念。台湾的族群,不仅标举闽粤来历,而且标举河洛来历。把河洛看成原乡,这是认同中国文化的根,是台湾必须与祖国统一的历史和文化根据。台湾工作,必须注意这个文化特征。

  第五,如何认识台湾意识与台独意识。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站在台湾独特的观察角度观察历史、现实和世界,就是台湾意识。某地的独特意识要服从于中国意识,如果这种独特意识超过了中国意识,就危险了。这是处理独特意识与中国意识的辩证法。“台湾意识”与“台独意识”不能完全等同,但也难以划出明确的界限。在今天,民进党的“台湾意识”就是“台独意识”,国民党的“台湾意识”是模糊的“台独意识”。在处理这个问题时,要非常慎重。

  第六,关于“中华民国”名号问题。这是一个十分难以处理的问题,两岸关系的最大特点是国内战争尚未结束,这是我们坚持不放弃使用武力实现祖国统一的基本理由。20世纪90年代以来,李登辉在台湾内部机制上力图走出国共内战的阴影,造成台湾内部民意上出现在台湾的“中华民国”是独立主权国家的意向,并在国际上制造“中华民国在台湾”的主权国家形象。这种做法在国际诉求上进展虽然不大,但却淡化了台湾人民对“一个中国”的认识,淡化并放弃了《国统纲领》提出的“统一中国”的长远目标,逐步形成了以台湾现存秩序就是“中华民国在台湾”的错误认识。这是民进党力求突破“中华民国”旗号的民意基础。总起来说,在一个中国的原则前提下,“中华民国”的名号是不能存在的;但在当前台独势力走向“法理台独”的危险情势下,“中华民国”的名号是暂时可以容允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清醒的头脑,从长计议、认真思考。

  最后,根据台湾与祖国大陆关系的历史经验,张海鹏研究员还谈了解决台湾问题的几种可能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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