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强委员:

保障房应封闭运行

作者高健  网站编辑沈艺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14-01-21

  本报讯    “如果允许保障性住房上市,那么建保障房很可能成为无底洞工程。”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委员建议,北京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封闭运行工作。

  “封闭运行就是保障房配售、出租、出让都要经过政府的手,不能由持有者自行买卖、出租,即便是满五年的部分保障房,如果持有者打算转让,应该卖给政府,或由政府审定的有资质人群。”柴强认为,只有实行封闭运行,才能防止保障性住房资源不断流向商品住房市场,实现保障性住房资源持续发挥作用。

  在谈到保障性住房性质时,柴强说:“保障性住房是国家社会政策的一项内容,是政府通过财政支付,向低收入者提供低价房、廉租房,解决社会成员基本居住问题。保障性是其基本属性,这一属性不应改变。”

  按照目前政策,具有权属转让功能的保障房普遍被定性为只在一定时期内限制流通的商品房,基本上是作为一项福利一次性地将权属完全分配给购房者,在购房者居住、拥有不算太长的时间后即可作为完全的商品房进行流动,这一事实造成了保障房大量流失,使得保障房购置与交易环节出现了大量的权力寻租行为,甚至有些人把购买保障房当做了“长期”投资。

  柴强认为,本市针对保障房只有准入机制,缺乏完善的退出机制,他建议,保障房买卖应限制在被保障人群范围内,如果住户不再居住,应该以原价或根据房价波动适当加价,由政府回购,重新分配给被保障人群,这样既能实现对保障性住房的“去投资化”,也可以保证一定的流动性,最主要的是,确保保障性住房永远归属于受保障群体。

  延伸阅读

  加快不动产全面登记

  柴强还建议本市应加快开展不动产全面登记工作。“全面登记能够摸清房产底数,更好地实现政府对不动产交易的宏观调节和监控。”柴强认为,北京不动产登记工作,还停留在“楼房”登记阶段,大量小产权等不动产缺乏登记监管。而且,登记方面还存在诸多限制,比如房屋存在争议或法律问题等不予登记。“这种规定,实际上给人造成一个误解:以为登记就是合法,不登记就是不合法。不动产登记不承担这个作用,它是对不动产设立、转移、消灭、变化的记录。”

  柴强建议,不动产登记应采用“普遍登记”方法,对于有争议的不动产,可以在登记时予以注明争议问题,问题消除则予以删除。柴强认为,如果实现了全面登记,能够准确确定物权归属,更好地解决物权冲突,保护交易安全和维护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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