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出台“实施意见”
落实“两个责任”

  网站编辑sxs19  来源海淀区纪委  日期2015-04-17

  近日,海淀区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两个责任”进行明细规定,构建起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责任追究”、“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将厘清“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作为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重点,细分为18项内容;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落实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重点,细分为6项内容;严格责任追究,明确了11项主体责任追究情形、7项监督责任追究情形以及责任追究的基本程序、主要方式;健全了5项制度以保障“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推动“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




打印 | 转发:
关于前线 | 网站地图 | 在线调查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