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十二五”时期首都社会建设

作者宋贵伦  网站编辑沈艺  责任编辑蔡庆悦  来源《前线》  日期2011-08-08

  “十二五”时期,既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推进首都社会建设新一轮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深化社会领域重点改革的攻坚期、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首都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推进社会建设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使社会建设方向和目标更加明确,为加快推进社会建设提供新的动力,同时也为社会建设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科学谋划“十二五”时期首都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

  “十二五”时期,首都社会建设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适应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新形势,顺应人民群众对更好生活的新期盼,把社会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动员社会参与,构建社会和谐,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十二五”期间社会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基本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相适应的社会建设新体制,与和谐社会发展、人民群众需求、建设世界城市相适应的社会服务新体系,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要求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全面覆盖、规范有序、共建共享的社会工作运行新机制,努力实现社会服务更完善、社会管理更有序、社会活力更充分、社会参与更广泛、社会关系更和谐,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让居民生活更加便利,让社会组织充满活力,让志愿服务成为时尚,让文明守法成为自觉,让基层民主自治更加成熟,使城乡社会更美好、人民生活更幸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基础更加坚实。

  扎实推进“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完善社会服务,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社会服务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健全符合市情、比较完善、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城乡全覆盖。完善公共服务网络、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五个体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网络,创新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推动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全覆盖,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创新。健全惠及城乡的社会福利体系,完善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制度,大力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服务。健全社区规范化服务体系,完善和实施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加快改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推进“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公共服务运行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和承接公共服务,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

  (二)创新社会管理,让社会运行更有序。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构建网格化社会管理、规范化社区管理、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各类群体管理、商务楼宇管理“五种模式”,着力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构建网格化社会管理新模式,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试点和指标体系制定,构建社会建设领域信息化体系,管好用好互联网等新媒体。构建社区规范化管理新模式,提升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老旧小区规范化管理,推进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社区管理。健全“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组织设立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完善各类群体服务管理手段,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民族宗教服务管理机制,强化社区矫正帮教人员服务管理,构建精细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健全商务楼宇服务管理新模式,推进商务楼宇“五站合一”,完善商务楼宇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商务楼宇服务管理队伍建设,推进“两新”组织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

  (三)激发社会活力,让社会发展充满生机。社会活力是推进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围绕社区自治、村民自治、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和市民素质提升,激发“五种活力”,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推动社会持续发展。以居民自治激发社区发展活力,完善社区治理结构。以村民自治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加强和改进民主管理。以自主发展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长,加强与全国性社会组织和驻京国际组织的联系。以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激发社会工作队伍活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搭建社会工作者组织平台,健全社会工作者管理使用机制。以提升市民素质激发城市整体活力,塑造文明城市,创建学习型城市,打造健康城市,建设法治城市。

  (四)动员社会参与,让公众共建共享。公众参与是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通过志愿服务动员、应急动员、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社会协同和驻区单位参与“五项举措”,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努力推进共建共享。把强化社会协同作为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的有效措施,推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探索市民依托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机制,激励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把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作为公众参与的重要途径,完善志愿服务动员机制,加强志愿服务运行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志愿者队伍。把应急动员科学化制度化作为社会参与的重要渠道,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社会应急联动能力,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形成全社会应急防控体系。把加强政府与公众互动作为公众参与的创新举措,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居民依法广泛参与,运用大众传媒与公众互联互动。把驻区单位参与作为区域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加强基层社会建设统筹协调,健全完善社区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拓展驻区单位参与渠道。

  (五)构建社会和谐,让百姓安居乐业。社会和谐是社会建设的奋斗目标。围绕让百姓安居乐业,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解、治安防控与和谐创建“五大机制”,着力协调社会关系、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各方利益协商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群体利益调查反馈机制,使各种利益关系更公平。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方式多样、规范有序、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渠道,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使诉求反映更顺畅。完善矛盾调解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健全首都特色的“大调解”格局,强化源头预防矛盾纠纷,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治安防控机制,健全动员机制,形成工作网络,全面推进群防群治,使首善之区更安宁。完善和谐创建机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利,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努力开创和谐稳定的社会新局面。

  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任务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职能作用,发挥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推动作用,发挥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和其他驻区单位的支持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进一步推进共建共享。健全和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建设整体合力。

  (二)加强党的建设。发挥社会领域党建龙头作用,构建街道社区区域化党建工作新格局,探索社会组织党建分类管理为主的新模式,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分级负责新体系,健全流动党员服务管理新机制,以党建工作全覆盖引领社会领域服务管理全覆盖。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社会建设政策体系,加快把政策体系提升到法规层面,加强社会建设系统内部工作规范运行,加快推进社会建设与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机制,确保经费持续增长。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引导民间资金参与社会建设。

  (四)加强检查督导。制定社会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和“折子工程”,抓好督查落实。制定社会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评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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