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把国家的主导作用与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结合起来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经验
作者张宇              日期:2013-03-11               阅读:4521 次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制的历史转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从国家与市场的关系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模式是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 础、以国家调节为主导、以经济发展为导向的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这种新型的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同 时也丰富和发展了市场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一、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调控

  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 用是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这种基础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市场经济中各个微观主体是独立的所有权主体,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市场交换关系。二是 资本、劳动力、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和各种经济资源都变成了商品,要通过市场进行交易。三是由供求、竞争和价格的波动等相互作用的因素组成的市场机制调节着 生产和消费,引导着资源的配置过程,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建立这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调节资源配置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转型,是经济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方向。

  但是,应当认识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现代市场经济是有调节和 有干预的市场经济,国家或政府的调节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事实表明,单纯的市场调节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存在着自发性、盲 目性和滞后性以及容易产生贫富两极分化和经济波动等问题,因此,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早已成为了历史的遗物。尽管如此,对于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我们绝不可 小觑。20世纪后半期以来,以私有化、自由化、国家作用最小化为核心内容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在全世界大肆泛滥,持这种观点的人往往自觉不自觉地从他们的意识 形态出发来解读中国的发展模式和经验,把中国经济改革的成功完全归结为经济的市场化和自由化,对于国家的调节作用持完全否定的态度。按照这种观点,政府的 规模越小越好,职能越少越好,政府除了保护产权,制定竞争规则以外,不应当管更多的事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不符合事实的。

  实际上, 从早期资本主义到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国家所承担的社会职能是越来越多了而不是越来越少了,政府的规模是扩大了而不是缩小了,政府的作用早已超出了 “守夜人”的范围。近30年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既得益于资源配置的市场化,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稳定的社会环境、有效 的宏观调控、适当的行政干预、明智的战略和策略以及强有力的组织和协调。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有着同样重要的作用。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有愈演愈烈之势。这场危机的产生正是在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的泛滥和蛊惑下,在市场万能论和国家干预最小化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某些西方国家在自由市场经济制 度的旗号下对资本贪婪和疯狂本性的纵容造成的。危机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市场也不是万能的,一味放任自由,势必引起经济秩序的混乱和社会分配的不公,最 终受到惩罚。既要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又要发挥政府和社会监管这只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两手都要硬,两手同时发挥作用,才能实现按照市场规律配置 资源,也才能使资源配置合理、协调、平衡、可持续。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的主导作用

  我国实 行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从国家与市场的角度来看,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一种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 体制。这种市场经济体制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现阶段我国基本国情的要求,它与英美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市场经济模式的最重要的区别在 于,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里,资源配置主要是依靠价格机制进行的,国家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和实施市场规则,并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维护总供求的平衡,为 市场机制的作用创造条件。这种市场经济是一种宏观间接协调下的市场经济。而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则不同,在这里,国家是现代化和市场化的发动者和组织 者,它的主要职能不仅仅是维持社会秩序和保持经济稳定,更重要的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家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1)国家调节的目标不仅仅 是为了维护宏观的平衡,为市场机制创造外部条件,更重要的是选择正确的经济发展战略,引导和调节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2)国 家调节的内容不仅仅是总供求的平衡,更重要的在于资本、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区域关系、城乡关系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等。(3)国家调节的手段不 仅包括间接的需求管理,即财政货币政策,还包括了许多直接调节的因素,如制定改革与发展计划、国有资本管理、基础设施投资、产业结构调整、科学技术发展 等。从更广泛的角度看,政府还要运用经济、政治、法律和文化等各种力量,从各个方面来促进经济发展。



  除了市场经济的固有缺陷外,在我国现阶段,有效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还具有以下一些特殊的原因:

  第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基础的,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如果没有国家作为公有制的主体集中代表社会的共同利益,行使公共所有权的职能,公有制中的各个独立的企业就会蜕化为集团所有制。

  第二,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市场发育的深度、广度都需要进一步完善。在目前条件下,如果发生市场失灵,其范围和规模可能要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大得多。这不仅要求政府调节的广泛存在,而且给政府提出了培育市场、建设市场和组织市场的改革任务。

  第三,后发工业化国家所面临的赶超任务不可能以自发演进的方式来实现。它要求通过政府的主导作用,加速国内资本的集中和积累,推动关键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迅速扩张,大力进行自主创新,增强国民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尽快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第四,我国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以及敌对势力不断破坏,在这种条件下,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代表和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就很难避免发展中国家现代化所固有的模仿性、分裂性和依附性的恶果。

   第五,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要经历一个新旧体制长期并存的双重体制阶段,在双重体制并存阶段,较多的行政干预虽然不符合目标状态的要求,但却是不 可避免的。同时,在经济和社会转型过程中,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矛盾和冲突有不断加剧的趋势,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社会的稳定将无法得到保 证。

  现阶段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反映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后进国家现代化的特殊历史要求,它将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存在于中国现代化和市场化的历史进程之中,并随着实际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三、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的经济职能

   人们通常把政府的宏观调节当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本质特征,这种认识是有道理的,但是严格地讲,这种概括还不够全面。这是因为:第一,宏观调节并不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独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存在宏观调节。第二,宏观调节只是政府经济职能的一个部分,并不能囊括政府其他的一些重要经济职能,如微 观规制、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第三,社会主义经济中政府特有的一些经济职能,如计划协调、统筹兼顾、国有资产管理等,以及与中国特殊国情和发展阶段相联 系的经济职能,如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等,也不能在宏观调节这一概念中得到充分体现。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经济职能 包括了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有:

  (一)计划统筹。市场机制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等内在缺陷,为了减少市场机制的这些缺陷对经济发 展产生的消极影响,国家需要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和统筹兼顾,从宏观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结构、速度、 效果等基本因素进行有计划调节。

  (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指为社会全体居民提供基本的非盈利性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国防、治安、公共 医疗、公共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这些基本的产品和服务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但是由于其特殊的非盈利属性,市场机制无法 有效地加以满足,必须由政府来提供,只有加快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通过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和有序竞争的秩序,加大公共管理力度,保证公共产 品和公共服务的充分供给,才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三)宏观调节。宏观经济失衡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固有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是通过价格机制自发调节的。这种自发的调节不能保证整个社会的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造成工人大量失业和恶性通货膨胀。 宏观领域存在的这种市场失灵,要求政府进行总量关系调节,促进宏观经济平衡。如通过财政和货币政策调节总供给和总需求,促进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和物价稳定; 通过对劳动力市场的宏观调节和就业政策,促进充分就业;通过对国际收支的宏观调节实现国际收支的平衡;通过经济逆向调节消除经济运行出现的波动,促进国民 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等。

  (四)微观管制。市场机制的失灵是市场经济的另一个重要缺陷,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 公共产品等方面。在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作用就会受到限制。因此,也需要政府进行调节,如通过政府干预控制外部不经济效应、利用外部 经济效应;通过制定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和市场退出规则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措施,来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市场秩序,促进有效市场结构的形成;通过 增加透明度和交易信息供给,减轻信息不对称对经济效率带来的危害。由于微观领域中的政府干预通常是以非市场手段直接介入市场过程,造成了对市场的替代或对 市场的限制,故又称为微观管制。

  (五)国有资产监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在一些关键性的 领域和一些重要的行业中,国有经济占有较大比重。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作为国有经济的所有者需要承担起所有者的职能,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管, 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通过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代理机构来管理国有经济的资产和股份,任命或提名国有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参与国有资产经营的重大战略决 策,监督国有资产运营。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

  除了上述职能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还承担了维护社会公平正 义、推动制度创新、保护资源和生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多方面的职能,这些职能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满足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 这些职能虽然没有完全囊括政府的所有职能和作用,但是它已经充分表明,现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模式有着重要的差 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的宏观调控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宏观调节有着重要的差别,这是一种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直接调节与间接调节、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 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有机统一的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济模式。

  当然,国家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既有优点,也有不足。由 于在这种经济体制中,政府具有比较大的作用和影响,因而,它既可能成为经济发展强大的动力,也可能导致严重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出现政府失效问题。因 此,为了有效发挥国家的主导作用,必须加快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理顺职责分 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抑制腐败现象,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管理体制。同时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国家主导型的市场经 济的模式也会随着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发展和创新。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阅读:4521 次

版权所有 ©1995-2019 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