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具有巨大优势
作者秦宣              日期:2013-05-02               阅读:4272 次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治国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维护人民主人翁地位的过程,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过程。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大特色。

  坚持对多数人实行民主与对少数人实行专政的统一,保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毛泽东曾说:“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首先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还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贪污贿赂和渎职等各种犯罪行为,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大多数人享有的民主,不仅真实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反映,而且能够通过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人民的政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民主与集中的统一,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方式,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性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一方面,党和国家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各界人士,无论从事何种职业、持有何种信仰,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充分表达不同的意见和诉求,实现最广泛的政治参与,实现最真实的民主;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正确集中各方意见,汇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统一意志和统一行动,从而实现广泛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既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与官僚专制主义根本不同,又反对把民主和法制相割裂,与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划清原则界线,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和谐。

  坚持民主内容和民主形式的统一,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选择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在国体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政体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四大基本制度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既包含着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是人民掌握国家政权、行使权力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既能实现广泛的民主参与,集中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智慧,促进执政党和各级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又能实现集中统一,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利益,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又一重要形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富有中国特色的保障少数民族权利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符合我国国情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单位和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民主制度。这些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并不断发展的,它们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出发点和归宿,遵循权力运行的基本规律,规定党和国家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对人类政治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坚持党内民主、党际民主、人民民主的统一,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全面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从构成来看,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党际民主以及群众民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党发展壮大最重要的历史经验,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保障。我们党始终坚持从党的生命的高度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完善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对社会主义民主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党际民主是我国民主体系中独具特色的重要方面。中国共产党对作为参政党的亲密友好的各民主党派,坚持采取团结合作的方式,既实施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又保证其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不包办、代替其内部事务,创造了团结稳定、活跃奋进的良好局面和民主氛围。人民民主是根本,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最普遍、最广泛、最一般的内容,也是发展党内民主和党际民主的最终归宿。实践证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将党内民主、党际民主和群众民主三者有机统一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得到充分展现。

  坚持选举民主、协商民主、自治民主等形式相统一,确保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民主的实质要有相应的形式加以实现和表达。经过不断探索,我们党形成了选举、协商、自治等多种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形式,努力把人民的各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选举民主,即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是表达人民意愿、调整利益关系的有效途径,也是发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基本形式,它有利于扩大社会各界的有序政治参与。协商民主,即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达成共识,有利于使多数人的意愿和要求得以落实和满足,有利于使少数人的合理意愿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和兼顾。自治民主,即由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面。这种自治既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又包括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等基层群众自治。自治民主能够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最具体和最生动的体现。这些民主实现形式互相补充、相得益彰,能够确保人民的意愿得到最充分的反映和表达,社会各方面的正当要求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和满足。

  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是世界列强掠夺的对象,中国人民备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欺凌和压迫,毫无民主权利可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创造历史、享受发展成果,卓有成效地展开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伟大实践,使中国朝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稳步前进。历史有力地说明,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和民族众多、其前身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大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而没有别的什么道路,能够引领中国民主政治不断发展进步。

  当前,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仅有60年的历史,仍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只要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道路,坚定不移地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定能够不断发展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实践中将继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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