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王景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作者王景新              日期:2013-04-16               阅读:4211 次

 因为下午是搞社会体制改革,所以我把发言题目调整了一下,跟提交的论文有一点差别,讲一下农村公共服务的一些情况。

  我讲这么五个观点。第一,未来五到十年是我国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大发展的一个机遇期,所有的迹象都表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将进入一个快速的建设和发展时期,这里面罗列了一些,以下的理念正在逐步转变为政策和战略。十六届六中全会中提出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这个报告中还提出完善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十七大报告中要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我们判断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上不然全面小康是达不到的。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里很多很好的关健词,扩大公共服务,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一切都表明我们前面的判断是成立的。

  第二个判断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已经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离社会公平正义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个要求,离全面小康与和谐社会的目标还有很大一段距离。公共财政覆盖农村任重道远。我这里也有一些数字,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研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已经比较广泛,比如中改院和挪威合作的项目从05年就开始了。中央财经大学农村公共品的供给与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这是教育部的一个重大项目,也研究了一年多了。财政部的农业司,他们的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是世界银行的项目,04年就开始研究了,这个报告的文本已经出来了,不过没有公开发行。这是从研究的角度,从实践的角度,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已经有一个好的开头。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些理念逐渐转变为战略和政策的一个环境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村通,村庄整治,包括很多化,道路硬化、田园绿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等等各项工程的实施,都表明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已经开始了,而且在发达地区效果还是比较明显。但是离我们所要实现的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还是差距比较大,这个差距大家都很清楚。一是整体水平比较低,城乡差距过大。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三是财政对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投入长期不足,而且缺乏规划。四是规划的理念和规划的科学性有非常大的差距。最近我收到首都经贸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他们去考察了老欧盟四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那个画册我看了以后都有很大的刺激。我们在强调道路硬化的时候他们在强调道路泥土化,我们在强调农民住宅统一规划,农民分户建设整齐划一的时候,他们在强调农民住的多样性。我们在修小水电,他们在炸小水电,因为要恢复生态的多样性。我们的道路讲究宽、直,他们讲究随着地形的弯道,保持原有的生态。我在想这种规划理念在我们现在的社区建设中是不具备的,如果这种理念更多的人能接受的话,我们是不是能少走点弯路。

  社区公共服务建设设施的投入需求巨大,维系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经费需求同样很大。这个意思就是说要完成这样一个任务不是三两分钱能够做好的。我这里有一些数字,因为城市社区的建设,城市社区的规划已经实施了,现在是要把城市社区的建设延伸到农村,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我们降低一下,大概农村社区应该有“十个有”:有办公场所、有村民活动场所、有社区事务受理服务站、有广播呼叫设施、有警务室、有卫生事或者医疗站、有幼儿园、有公共体育设施、有图书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有养老院和养老活动室。这个基础设施的投资要多大这个帐是算得出来的,我们看最简单的办公楼大概要三十万。维系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保证它能够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急需要建设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要多少钱我想至少有十项经费:村干部工资,东西差距非常大,上海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薪25万,如果是企业的老总80万,而浙江贫困乡镇的工资误工是一天20块,一年不能超过一百个误工日,那就是说只有两千块钱的收入,你看看这个差距。村干部的工资就是说你给他两千块钱,你算算看要多少。五保户的供养、村特困户的救助、合作医疗的代缴、乡镇大病统筹、文化活动费用、村医疗室医务人员的补助、村环卫人员的工资以及保洁与垃圾的运送费用、村基础设施和村庄整治后的养护,我算了一个帐,保障这些费用最差的标准是5—10万,中等标准10—40万,较高标准40—70万。你是不是胡说?不是。因为苏南苏州的太常市把村集体一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0万的算贫困村,上海市把村集体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万的都算经济薄弱村,为什么?20万、50万都不够他支付维护公共服务的费用。就是说村集体现在负担是很重的。

  第四个观点,在公共财政的阳光尚无力覆盖农村大地的阶段,村与集体经济的收入直接决定了社区公共服务的水平。我们刚才说上海到50万不够,肯定是花在这个社区了,但是公共服务的分担已经超出了村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成为村级债务的新的来源。我们有一个农村改革三十年的全面调查,首先跑到上海,19个区县,其中农村郊区的10个,你看看他的收入。50万以下的555个村占29.5%,500万以上收入的218个村占11.6%,一共是1879个村,你看收入是非常高的,最低也是50万。它承担多少呢?我有四个村的例子在这里。村集体可支配收入,这个村第一个354万,这个村280万,这个村1210万,这个村750万,但是都没有分红,这么大的收入没有分红,只有三邻(音)镇,就是浦东新区的,这个村有分红,这个1210万没有分红,有660万分红是我从它的福利中算出来的。道路基础设施这个三年累计405万,这个368万,这个1200万,他得了一个文明村,书记告诉我说我的文明村是花1200万买回来的。这个村累计是600万。垃圾处理保洁三年累计这个是254,这个是130万,这个是60万,这个是1万块57个人。合作医疗代缴,大病统筹,这个一次性50万,这个12万,这个25万。文化活动这两个村一个40万一个80万。救助捐赠这个村25万,这个10万,这个80万。村干部工资,这个村是40万,这个村是25万,这个村是50万一年。你看看这些村集体的收入吧。这也是上海一个镇,这远郊,他的村集体可支配收入1240万元,村均113万,人均458元,这个很高的,各项费用支出2463万,村均224万。收支倒挂,村均负债111万。你看这个人员支出经费,村均占61万,后面都有数字。这个数字给大家一个观点,减税免税,全减了,农民没有负担了,但是这个负担早超过了那个负担。

  第五个观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的费用过多的转到农民集体经济承担,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农民可支配收入,成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的一个新的形式。什么叫农民负担我举了三个定义,一是本应该由公共财政支出,但转移到农民和农民集体负担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费用;二是应该由农民支付但超出他的承担能力的;三是本来属于他的合法权益,但隐含着种种不平等的交换中农民损失的收益。这是一个例子,花了多少钱,配套多少钱,我们村村通中央财政的政策原本就是有问题的,水泥路3.5米25万投资,各级财政拿出21万有4万要大家配套的。这个乡我算的,人均要有89块。

  结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由公共财政包下来是不可能的,让农民分工是不公平的,出路待探讨。出路在哪里呢?构建以公共财政供给为主,村社、集体、私人、中小企业和民间机构多方参与的供给体制和机制,形成配置合理、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可能是一个出路,但是专家的东西有一半是靠不住的。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农村研究中心的主任)

  来源:“中国改革步入30年”国际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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