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的确立
作者张卓元              日期:2013-03-11               阅读:4852 次

 

   经济学家们公认:社会主义经济中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当今世界性和世纪性的难题。中国经济学家提出和论证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和市场经济论,是几十 年艰辛探索获得的最主要的成果,是中国经济学界对当代经济科学最重要的贡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和市场经济论的形成与发展历程大体如下。

  起始时期,即从1949年到1955年。这一时期,在中国经济学论坛上占主导地位的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观点,认为商品生产是私有制社会的遗物,价值规律是社会主义的异己力量,市场是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相对立的。

  探索时期,即从1956年到1964年。这一时期,不少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向传统经济理论挑战,提出了具有重大价值的观点和主张。比如,孙冶方提出,把计划和统计放在价值规律基础上;千规律,万规律,价值规律第一条。

   思想解放、认识飞跃时期,即从1977年至今。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正确的思想路线以 后,经济学界思想活跃,不断突破传统经济理论的框框,努力探索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对我国经济改革和 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79年4月在江苏无锡举行的全国经济理论研讨会,主题就是探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的作用,提出了许 多具有深远影响的理论观点,包括:肯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价值规律起调节作用,竞争是其内在机制;企业是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商品 生产者和经营者,要逐步扩大企业的自主权;改革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和管理体制,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

  1982年前后,对社会主义经济是不是商品经济、市场机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经济学界展开了争鸣。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结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肯定。

   上世纪80年代后半期,经济学家进一步提出,中国的经济改革应明确是市场取向的改革、市场化改革。内容包括:企业应成为市场竞争主体,价格改革的目标是 建立市场价格体制,建立和发展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在内的市场体系,宏观经济管理要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参与国际市场竞 争等。

  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阐发了对计划和市场问题的看法:“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 主义的本质区别。”同年9月,党的十四大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确定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此后,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理论随着改革的推进和改革经验的丰富而日益充实和发展。

  (摘自张卓元主编、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论争与发展:中国经济理论50年》)



(责任编辑: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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