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 星期三
中外高校奖助制度的比较
作者岳云强              日期:2013-09-26               阅读:659 次

王小健  黄晓一 

 

摘要:本课题主要通过对中外高校奖助制度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典型国家高校的奖助制度,通过研究国外高校奖助制度和我国高校奖助制度的发展历程、奖助方式、奖助范围、实际效果等几个方面,分析我国与国外奖助制度的异同,希望籍此对我国奖助制度的实践和制度建设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更充分的发挥奖助制度济贫助学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高校 奖助制度 比较 启示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迅猛发展,高等教育改革也跟随教育水平的提高不断进行,在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变的过程中,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国高校奖助制度,更好的为高等教育服务,如何更好的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是摆在每一个高等教育者面前的一个问题。

一、中国现行高校学生奖助制度

我国现行高校学生奖助制主要是“奖、贷、补、助、减”五位一体的高校学生混合奖助制度。所谓“奖”,是指政府、学校、社会各界设立的各种形式的奖学金;“贷”,是指国家或社会单位金融机构向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贷款;“补”,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每年都拿出一定的资金作为专款,补助困难的学生;“助”,是指各高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部门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俭学的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校内服务性活动,获得一定的经济报酬;“减”,是指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减收、免收或缓收学费。

“奖、贷、补、助、减”五位一体的高校学生混合奖助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2O世纪8O年代以后,我国高校学生奖助制度也开始进行改革,在完善原有奖学金制度和贷款制度的基础上,学生奖助制度走向多样化。除了已经实施的优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和贷学金外,原国家教委、财政部又推出了由政府拨款支持,由各高校组织的“勤工俭学”、“特困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奖助措施。

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全面启动,标志着高校学生奖助制度进入第四个阶段。 该制度规定:高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国家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申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其贷款利息的50%由国家财政予以补贴。2002年,国家又正式出台了《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加大对品学兼优的高校贫困学生的奖助力度。20046月又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包括三项举措:一是所有去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的学生贷款,本金和利息将由国家代偿;二是从2004年开始,高校学费的10%由国家扣出,实行专款专用,以保证奖助资金落实;三是国家还将对高校5%的特困生,实行每人每月150元的补助。831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的助学贷款办法,开始实施新的规定。新规定有五个方面的改进:(1)延长学生贷款的还款年限,即由原来规定的4年延长为6年;(2)贴息方式有变化,改为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3)经办银行的确定采用新方式,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改为招标;(4)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国家财政和高校各承担一半;(5)加强贷后跟踪管理,在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借款学生将受到更严格的还款约束。20057月,教育部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新学期开学前,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全面落实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各项奖助政策,必须继续执行“绿色通道”政策,确保新考入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均能顺利入学。在中央与各级政府的督促下,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狠抓落实下,至2005年秋季高校开学时,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在全国高校基本全面启动,贫困学生受到资助,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和谐的社会环境。

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助经费是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有限。新的资助体系建立后,从今年秋季开始,后半年的投入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到2008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对资助体系投入将达到308亿元,这个数字是05年的17倍。

随着投入的增加,资助强度将明显加大。其中国家奖学金资助数额将翻倍,以往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学生数由教育部、财政部下达。新的奖学金制度中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论家庭是否困难都可获得。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覆盖面从以往的0.3%扩大到3%,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1500元,增加到每生每年2000元。

二、国外典型国家奖助现状

()美国高校资助体系的构成

来自美国政府的财政支持:奖学金与补助金美国政府和各大学为学生提供了比较充分的财政支持。如在哈佛大学,每年接受各种财政支持的学生在70%以上。美国联邦政府2004年向大学生提供的财政资助达到670亿美元。另外,学生可以从多渠道申请获得奖学金,如所在州、学校、大公司、社区组织和自治团体,甚至宗教组织。美国中央财政资助体系中有三大主要奖学金计划:一是“罗伯特·伯德荣誉奖学金计划”,奖励那些学业杰出且有发展前途的优秀学生,每年1500美元,可持续4年,每个州不少于10个名额。二是“全国科学奖学金计划”,奖励那些中学时期在物理、生命科学、工程等领域显示其杰出成绩和才能,且又在大学中继续攻读这些专业的学生。每个国会议员区设两个名额,最高奖学金可达5000美元/年。三是“保尔·道格拉斯教师奖学金计划”,获奖者必须是所在班级中成绩前10名且在毕业后从事教师职业者,另一条件是获一年奖学金一般要在教师岗位上服务两年,奖学金金额最高为5000美元。上述奖学金计划均不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为基准。除各种奖、助学金和学生贷款外,政府还对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大学实行减免税政策。各州政府都有自己的大学生财政资助项目。补助金也是美国联邦政府提供的,包括两种:一种用于资助那些进入高校还未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本科生,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计算出预期家庭教育负担(EFC),然后判断其是否有资格获得此项补助金;另一种用于满足本科生额外的金融需要,一般不符合第一种申请条件的学生都可获得此种补助金。

来自校方的经济补助:奖学金与勤工助学金,各大学一方面提供奖学金,奖励学业优秀和有各种特长的学生,另一方面提供众多的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使学生一边学习,一边挣上学所需学费。在很多大学,几乎每一个办公室里都聘请了学生助理。勤工助学金是由联邦政府向进入高校学习且具有金融需要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工作机会,使他们通过工作获取需要支付的教育费用。

形式多样的助学贷款:首先,美国助学贷款形式繁多,主要有:1.向有金融需要的高校学生提供的低利率长期贷款,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年贷款最高金额分别为4000美元和6000美元,在整个求学阶段最高贷款金额不能超过20000美元和40000美元;2.私人金融机构向学生或学生父母提供的贷款,前提是父母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3.联邦政府直接向学生和学生父母发放的贷款:还有贴息贷款和非贴息贷款等。其次,美国助学贷款的归还具有期限长、安排灵活和约束力强的特点。从期限来看,一般规定在学生毕业离校或收到最后一笔款项之后开始还款,期限通常为10年,由于还款宽限期、暂缓支付和贷款延期等因素,实际上还款期限都在10年以上。从还款安排来看,一般有四种计划可供选择:1.标准还款计划,要求借款人每月支付固定金额的本息,还款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还款时间长短取决于贷款金额和每月支付额:2.扩展还款计划,可以将还款期限延长为12年—30年,每月还款额要低于标准还款计划,但所支付的利息总额则高于标准还款计划;3.渐进还款计划,每月支付额每两年递增一次,最低时为标准还款计划每月还款额的50%,最高时则达到标准还款计划每月还款额的l50%,还款期限一般在l2年—30年之间,因而支付的利息总额也比标准还款计划高;4.  随收入调整还款计划,根据借款人年收入、家庭规模和贷款金额决定月还款额,随着收入的上升或下降,月还款额也相应上升或下降。

()英国政府对高校学生的资助

1、英国政府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思路

英国曾采取了福利国家的模式对大学的资助和津贴大量投入。1990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新的教育(贷款法规其指导思想是;

1)、由学生、纳税者和家长共同分担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期间的学习、生活费;

2)、减少政府投入减轻家长负担;

3)、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增加学生的经济意识和自信心;

4)、减少学生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依赖性;

2、英国政府的资助方式

1)免收学费

在英国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或工读交替课程的英国本国学生和欧盟国家学生(只限本科生可向学校申请免交学费。免交的学费由英国政府提供通过地方教育当局直接拨给学校。

2)助学金

在英国大学、私立或公立学院学习全日制或工读交替制课程以及学习非全日制教师培训课程的本国大学生,均有资格申请。但申请者必须是读第一学位的学生。学生需出示入学资格证明,提供父母、丈夫或妻子的收入情况即可向地方教育当局助学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3)贷款

贷款是国家提供的经费为低息或无息。贷款利率只和物价指数有关即贷款利率与通货膨胀率相当低于存款利率。因此富裕的学生也愿意贷款。学生毕业后需分期偿还所借贷款一般是从毕业后的第二年4月开始偿还贷款。

(三)澳大利亚高校学生资助制度

澳大利亚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经济发达,高等教育发展迅速每十万人口中有大学生2577人。为促进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1988年澳大利亚政府成立一个以经济学家为主、有社会学家和教育专家参加的“高等教育财政委员会”,对澳大利亚现行的资助政策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由于该委员会由伍兰担任主席,因此委员会又被称为“伍兰委员会”,改革后的新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收费标准高等院校采用收费制。收费的基本标准为总直接成本、业务成本的20%。为了在收费中反映各学科、各专业的不同成本,伍兰委员会提出了三种不同的收费标准。

2.资助方式主要是贷学金。伍兰委员会提出了一种独特的贷学金归还方式即“按毕业后工资收入比例”归还。为此该委员会拟订了具体实施办法主要有

(1) 贷学金供学生借贷以支付学费利息完全由政府补贴学生毕业后归还的只是相当于借贷时的本金加通过通货膨胀指数计算出的应增加金额。

(2) 贷学金每月应归还的数额取决于毕业生的工资收入。只有在工资收入高于全国劳动力平均工资水平时才有义务归还贷学金。

(3) 贷学金的归还比例为实际工资收入的2 %。按此比例一般学生可在十年之内还清所有贷学金。

三、国外高校奖助体系对我国奖助制度的启示

对我国与国外学生资助政策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两者在许多地方有相同之处,但不可否认也存在一些差异。从学生资助政策来看,我国与国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上差异不大,一方面建立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较为完善;另一方面学生资助的主要形式也开始转向到国家助学贷款。不同地方在于,我国学生资助贷款有较多的政府主动的成分,贷款政策由于受国家财力、银行商业性质等方面限制,实施的范围较小、难度较大、力度不够。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我国的教育基数高,需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口绝对数大,且其中特困生的总数与相对比例都较大。据教育部财务司统计调查,尽管随各省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简称“特困生”)占在校生的比例有所不同,但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均占在校生总数的15%-30%,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一般均占在校生总数的8%15%,数量相当可观。二是学生经济困难形成的原因比国外更为复杂。根据调查,我国经济困难学生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具体原因:(1)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困地区经济欠发达,总体收入水平偏低,尤其是来自边远贫困山区学生,其家庭收入更低;(2)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造成相当部分城镇职工下岗,许多家庭失去收入来源或收入急剧下降;(3)一方面有些贫困生家庭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得不力,属于多子女家庭,一家兄弟姐妹少则3个,个别的多达56个,削弱了家庭承担学生上学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有不少来自无力负担上学经济负担的单亲、孤儿等家庭;(4)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伤亡或家庭中长年有人生病,造成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能力骤降;(5)由于高校招生收费全面并轨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逐步建立,一定程度增加了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总的说来,高校既要实施收费政策,又要实施学生资助政策,坚持“两手抓”,不仅是我国的做法,更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主要做法。高校中出现经济困难学生现象,不是我国特有的现象,这完全是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存在差距的社会现象在高校中的反映,并非是教育本身的原因,更不是高校收费所带来的问题。

根据国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做法和我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特点,我们认为我国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应在以下方面进行改革:

第一,高等教育的发展仅靠收费和学生资助政策是无法解决的,必须不断加大国家的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但国家教育经费投入又需依赖国家经济的发展(GDP的提高)。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对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公共教育经费拨款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被公认为代表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基本的办学条件,国际上衡量一个国家教育投入水平,通常用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GDP)的比例来考察。世界各国公共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差距较大,据世界银行(1994年世界发展报告》统计,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发达国家为57%,中等国家为44%,世界平均水平为3.6%,低收入国家为2.6%。又据0ECDEducation Database)统计,1995年以色列为最高,达到7.0%,北欧国家普遍较高,挪威为6.8%,瑞典和芬兰为6.6%,丹麦为6.5%,其他发达国家也一般在5%以上。在发展中国家,较高的国家除以色列外,还有巴西(5)、马来西亚(4.9)、墨西哥(4.6)。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报告》(1998年版)公布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公共教育经费占GDP 比例和生均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指数情况表明,1995年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世界总计平均为4.9%,其中发达国家为5.1%而我国2000年公共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仅为2.87%,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仍然较低。

第二,世界大多数国家均将收取学费作为筹措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渠道,但是,没有一个国家的学费是一成不变的,也没有一个国家的学费与另外一个国家的收费标准完全一样的。学费收取的多少,各国在不同阶段、不同国家、不同专业是有所不同的,都充分考虑了本国的实际情况: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即人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二是一个国家生均培养成本水平以及学费在其中所占的比例。

第三,学生贷款作为一种国际“流行”的学生资助方式,为各国所采用。从国际范围看,学生贷款方式的出现虽然只有半个多世纪,尽管它的形式与种类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实践之中它的困难与问题重重,但从这种学生资助方式的发展来看,确实有许多可借鉴之处:一是学生贷款确实而且的确在高等教育中发挥作用。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高等教育资金筹措方式。如拉丁美洲许多国家实施学生贷款后,大大增加了大学入学人数,尤其是大大增加了那些无法支付高等教育费用的贫穷学生深造机会。人口仅有230万左右的岛国牙买加,实施学生贷款政策以来,通过学生贷款保证了近30000多名贫困学生的入学就读。二是学生贷款的实施决不能作为政府推卸或减少对高等教育投入的责任,只能是政府对高等教育投资形式的变化。从国际的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实施学生贷款后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总额并未减少反而仍在增加,只是投资增加的方向会有所改变,一方面投向教育基本条件的改善和扩大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而不是单纯的学生人头生活费方面;另一方面实施学生贷款后,政府还需要另外增加贷款贴息和部分还本支出,这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对高等教育“隐性补助式”投入。三是仅靠学生贷款无法解决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正与平等问题,只有当学费与学生贷款结合,只有当包括学生贷款在内的多种资助方式(如助学金、奖学金、勤工助学等)结合在一起时,才是对高等教育平等问题的一个较好解决办法。国内外的实践均表明了这一点,大多数国家由于在实行学生贷款的同时,仍保留了原先的一些学生资助方式(如奖、助、补等),美国、加拿大、瑞典、德国在实施学生贷款的同时,仍然采用发达国家中很流行的大学生直接资助模式,这种混合资助的模式在体现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上表现了受人欢迎的特点。四是学生贷款资助制度的推行,要有意识地与减少教育资源(经费)浪费、增强学生的成本意识及缩短修学年限。并与提高教育投入效率的目的结合起来。不少国家将学生贷款作为一种增加教育内部效率及减少教育浪费的努力措施,因为它们认为学生贷款作为一种费用回收机制,可以使学生在增强成本意识的同时,一方面使学生充分利用大学时间、充分利用大学的有限教育资源努力学习为今后还款奠定基础,从而提高了大学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学生就业后带有一定的还款压力,迫使其必须努力工作,在增加个人收益(即还贷能力)的同时,为社会多作贡献,从而提高教育资源的产出率。

四、结合我校现状,对我校奖助制度的建议

北京化工大学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解困工作,并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学校也因此没有发生一起学生因家庭贫困而退学失学的事件。 

由于学生大部分来自农村,因此我校的贫困生资助任务十分艰巨。我们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规范贫困学生的建档工作,科学确定资助对象,确保资助的公正、合理。学校十分重视贫困学生的筛选鉴定工作,从资助申请的条件到贫困学生认定的标准与程序,从评议结果的透明度到贫困生档案的动态管理,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其次,大力拓宽资助渠道,建立健全了完备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2006度我校为5654名各类优秀学生共发放奖学金344.4万元,388名学生发放助学金58.2万元,帮助996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1956.7万元,给予2818名学生校内无息贷款128.9万元,开拓勤工助学岗位617个,资助人数达到1686人,总金额526.4万元,为50名学生减免学费22.3万元,适时为贫困生发放生活补助593万元,此外社会资助奖学金5项,67人获奖,金额20.5万元。另外,坚持贫困生资助与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自强教育相结合。学校对获得大额资助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针对部分经济困难学生产生的自卑、孤僻等心理问题,学校积极开展自立自强教育,教育他们养成健康健全的心理和人格,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挑战和未来。目前,全校有一半以上的学生可以获得各类不同层次与不同程度的资助。

结合我国现状和我校实际情况,为了更好的贯彻国家关于奖助的政策,更好的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们认为我校奖助政策可以在以下方面进行改革:

1.择优奖助,设立优秀困难学生奖学金;

2.按劳取酬,深入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实践能力;

3.变无偿资助为有偿资助,推动助学贷款工作,提高学生责任心;

4.加强困难学生心理咨询和教育工作,做好“心理解围”。

五、结束语

最后,高校应以服务育人为理念,将教育融入奖助工作的每一步,既要帮助贫困大学生摆脱经济闲境,也要帮助他们培养完善的人格、健康的心理和感恩的心态。通过科学的贫困生心理援助体系,帮助他们树立自尊、自主、自强的主体意识,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有效调节和表达情绪,满足他们全面发展的需要;在办理助学贷款时,指导贫困生学会理财,合理支配货款和其他收入,开展诚信教育;在勤工助学中,积极开展上岗培训,推行上岗责任制,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责任观念及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注意体现学生的专长、才智和个人兴趣,培养他们“以劳动为光荣”、“以自食其力为骄傲”的荣辱观和自强自立的意识,以达到全面育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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