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
有关农村改革起步的三则史料
作者沈宝祥              日期:2013-05-02               阅读:5661 次

我国的改革发端于农村,由农村而城市,形成全面改革的局面。农村的改革又是从“大包干”起步的。

  我在阅看报刊书籍时,发现农村改革起步的一些材料,觉得颇有价值,记述如下,与读者共享。

  (一)《贵州日报》在1978年11月11日鲜明提出姓“社”姓“资”的命题并明确表态。

  贵州省安顺市关岭县有个顶云公社,共两个大队,28个生产队,1978年3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遵从基层干部和农民的强烈要求,同意在16个生产队实行“定产到组,超产奖励”的管理办法,他们称之为作业组生产责任制。具体做法是,以“五统一”为前提,将生产队划分为若干作业组,定下产量指标,超产给予奖励。所谓“五统一”,主要是生产资料归生产队所有,由队统一调配。这个办法的主要特点是联系了产量,有了奖励制度,实际上是作业组承包,把生产队的集体收益与社员个人所得联系起来。这个办法,还不是“大包干”,只是在原来的“大锅饭”体制上打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但它将“包”字引进了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下一步必然是包产到户),这是一个突破。

  就是这样一点改革,却有效地调动了社员的积极性,很快见了成效。尽管这年夏收作物遭受严重冰雹,秋作物又遇到了干旱,但这16个生产队仍然队队增产,产量比上年增三成,全公社一举改变了粮食生产10年徘徊的局面,还多卖了5万多斤粮食给国家。广大干部和社员拍手称快,他们说,这样搞下去,农业就有奔头,高速度发展农业就有望头。

  就是这样一点改革,却引起了上上下下的争论,一些人指责这样做是破坏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争论的焦点就是:“定产到组”姓“社”还是姓“资”?

  1978年11月11日的《贵州日报》,在第一版用整版篇幅就这个问题报道议论。报纸的大标题是:“定产到组,超产奖励”姓“社”不姓“资”。

  《贵州日报》的编者按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顶云公社的实践已经证明,实行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是正确的,效果是好的。“定产到组”,根本不是单干或半单干,更不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一切有利于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受到农民群众欢迎的政策、办法,就应该大胆实行。这反映了贵州省委领导的鲜明态度。(以上均见1978年11月11日《贵州日报》第1版)

  这大概是姓“社”姓“资”争论的最早版本,值得记载。

  (二)甘肃省陇西县红崖湾在1978年秋实行了“大包干”。

  陇西县属甘肃定西地区,苦瘠甲于天下。解放近三十年,人民生活仍不得温饱,很穷很苦。

  陇西县碧岩公社红崖湾生产队,十几户人家。解放以来,这十几户人家不但从来没有向国家缴过一斤粮食,而且年年吃回销粮,相当一部分年轻人外出要饭打工,连队长也无人当了,生产无法进行。1978年秋后的一个晚上,碧岩公社党委书记袁志茂找到县委书记张自强。他提出:能让我回去把他们包产到户吗?县委书记说:你真胆大。公社书记说:我实在没办法了,没办法了。县委书记经过考虑,认为一个十几户的队,试就试一下吧,便对他说;你回去试办,可要把后路留开。第一条你在公社不准讨论,我在县上也不讨论,你知我知咱俩知道就行。第二条你回去后给社员宣布一条铁的纪律,要绝对保密,对亲戚朋友都不能说。第三条当年收成下来后,第一场打碾的粮食必须按公社分配的数目缴清公购粮。公社书记袁志茂回去后,在红崖湾悄悄实行了包产到户,把全队500亩土地划分到户。据《宋平在甘肃》一书记载,时间是1978年10月21日。到了第二年春天,县委书记同袁志茂相约,两人不进村直接上山进地察看。他们从山顶往下看,麦苗长势很好,细看一下,看到人们分散在一块一块地里劳动,庄稼锄得像花园一样。这年秋收后,红崖湾一次就缴清了公购粮,人均粮食破天荒地上了千斤。社员们喜悦地说:活了半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多的粮食!他们决定来年继续照样办。大队党支部书记知道此事后说:红崖湾包产到户了,今年人家把牲口赶上,带头缴粮哩,几十年来就没见过红崖湾人缴粮的。他说,这和你起面(发酵面)一样,在那一盆面里,你已经把一疙瘩酵母子放进去了,这面已经起来了,从盆的四周溢出来了,那你要收拾也就收拾不住了。事情确实如此。红崖湾的事情就慢慢传开了。1979年2月,陇西县四级干部会议决定在全县试办大包干。(以上见中共甘肃省委政策研究室《调查与研究》2009年第1期《陇西县实行包产到户的前前后后》,张自强口述,张全有整理)
(三)1978年12月,安徽小岗村秘密签订 “大包干”文书。

  安徽凤阳小岗村1978年底实行“大包干”的事,已经流传很广。

  凤阳是一个有名的穷地方。我的家乡邻近安徽,我从小就听说凤阳“十年倒有九年荒”。小岗村是凤阳县的一个小村落,只有20户人家。1978年,安徽大旱。夏收麦子,小岗村每个劳动力才分到3.5公斤。农民说,再这样下去不行了,得想想办法。这年12月的一天晚上,18位农民在队长严俊昌家秘密开会商讨,将土地分到各户耕种,不再吃大锅饭。在当时来说,这是冒大风险的事。他们签订了一个契约式的文书,文书写明:我们分田到户,家家户户签字盖章,如以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全年上交的公粮,不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坐牢杀头也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小岗全村20户人家,在这文书上盖了4个印章,按了17个手印,队长严俊昌一人盖了二个章,有2人代表二户人家按了手印。人们将这个文书称之为“大包干合同”,或“包干合同”。

  现在,人们从网上可以很方便地找到这个“大包干合同”的影印件。如果仔细看一下,就会产生一些疑问。应当说,这件事,是确确实实的,对其真实性不容怀疑。但已被收藏在博物馆的这张文书,却是以后补制的。

  小岗村的大包干一年就见成效。第二年秋收,小岗村的粮食总产量由1978的1.8万公斤,猛增到6.6万公斤,人均收入由上年的22元跃升到400元。小岗村不仅结束了多年吃国家救济粮的历史,而且破天荒地上缴国家粮食3200公斤。

  小岗村的“大包干”同样引起人们议论纷纷,甚至批评说是“开倒车”。但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给予坚决的支持。万里在小岗村的座谈会上说:地委批准你干三年,我批准你们干五年。有人问,周围群众都吵着要学小岗,怎么办?万里说:学就学呗。万里不但支持小岗,还支持推广。万里很快到中央工作。小岗的经验得到中央的肯定,对推进农村改革起了积极作用。小岗村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这是历史的必然,是小岗人的骄傲,也是小岗人的一种幸运吧!

  记述了以上材料,有一些感想。

  一是,以上三个材料,一个来自西南地区,一个来自西北地区,另一个来自华东地区。在这样广阔的地域几乎同时出现“大包干”的形式,这更能说明农村改革的必然性,更能说明人心所向,大势所趋。

  二是,从农村改革起步,搞“大包干”,就出现姓“社”姓“资”的争论,延续至今。这充分反映了“左”的特点,就是在反“资”的名义下反对社会主义的改革。他们把农村一切有利于发展生产力,有利于活跃经济的改革举措,都说成是“资”(资本主义)。这是一种“恐资病”。这种以反“资”为特点的“左”,影响很深,在不同时期,它会以不同的形式、以不同的题目出现,至今不可忽视。

  三是,我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31年,到了回顾和书写改革历史的时候了,实际上已经出现了许多改革史论著。历史贵在真实。如果能够收集更多真实反映改革历史的资料,将能使改革史写得更全面更充实,立论也更准确。依据更丰富的史料,若干年来说惯了的一些话,作些调整,也是很自然的。我在一篇文章中曾说,小岗村的改革“是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缕曙光”,现在看来,这个说法是有点绝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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