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
按党章规定如期召开党代会的意义
——十七大引起的一点联想
作者沈宝祥              日期:2013-05-02               阅读:5552 次

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这次大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党的十六大是在2002年召开的,十七大在2007年召开。十七大也是按照党章规定,又一次如期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从这个角度看,也是很有意义的。

  我们党成立于1921年,到今年已有八十六年的历史。在这八十六年中,包括建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共开了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平均计算,五年一次。实际情况是,从1921年到1926年,在陈独秀主持下,按照党章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的规定,共开了五次代表大会,很正常。1928年召开了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六大党章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全国大会”。但七大到1945年才召开,间隔了十七年。七大党章规定,每三年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八大到1956年才召开,间隔了十一年,少开了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党章规定,每五年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九大到1969年才召开,间隔了十三年(1958年开了八大二次会议)。九大党章规定,每五年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十大是在1973年召开的,提前了一年。十大党章也规定,每五年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十一大是在1977年召开的,也是提前了一年。从1982年的十二大开始,直到这次十七大,共召开六次全国代表大会,都是按照党章规定,如期召开。

  回顾历史,可以看出,从1928年的六大,到1977年的十一大,在四十九年中,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没有能够按照党章的规定,如期召开。

  为什么在这么长的时期中,有那么多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没有能够按照党章规定如期召开呢?

  首先一个原因,是由于严酷的环境。在激战尖锐的革命战争年代,全国各个根据地又处于分割的状态,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代表集中到一个地方开会,按期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十分困难。建国前的代表大会没有能够如期召开,大致都是这个原因,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无可指责的。

  另一个原因,是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新中国成立以后,由战争环境转变为和平环境,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已经具备了较好的条件,但是,几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没有按党章规定,如期召开。这不能说是正常的。这主要是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所致。这同党内个人专断的状况直接有关,领导人不想开党的代表大会,党的代表大会就可以不开,这也可以说是党内“人治”的表现。

  从1982年的十二大开始,直到这次十七大,共六次代表大会,都能够按照党章规定,如期召开。这本身就很有意义。

  第一,说明党内的政治生活已经正常化了。所谓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就是按党规党法办事,首先是按党章办事。按党章规定五年召开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查中央委员会的工作,调整工作部署,及时进行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使党保持朝气和活力。这也说明了,我们党已经排除了(或基本排除了)党内的人治,排除了个人专断,排除了由于不正常的政治原因而延期或提前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情况。这对党的健康发展,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有利于党内民主的发展。按党章规定如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这本身就是党内民主的重要标志。在改革开放的年代,在中国日益融入世界、走向现代化的条件下,只要能够按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党内民主就必然不断向前发展。最近几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状况是,党内民主每次都有所发展,十七大比十六大更有所发展,这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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