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
进一步改革党的执政方式
作者沈宝祥              日期:2013-05-02               阅读:5484 次

 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包括多方面的内容和任务,而且,各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和影响的。当前,政治体制改革以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为重点,着力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这就直接联系到党的执政方式,要求着眼于体制问题来进一步改革并完善党的执政方式。

  在我们的政治体制中,党处在核心地位。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关系到政治体制改革全局的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已经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远没有到位。

  从历史上看,我们党是在共产国际和联共(布)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我们党的组织结构、领导体制、活动方式、党内生活准则等方面,深受共产国际和联共(布)的影响。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党的执政方式是以苏联模式为样板的,是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又在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得到强化。

  权力过分集中在党委、过分集中在第一书记,以党代政,支持和帮助人民当家作主不够有力,是这种执政方式的主要弊端。对此,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和其他讲话中,已经作了透辟的分析。

  进一步推进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就要对原有执政方式的弊端和不适应性,有足够的认识,打破在这方面的陈旧观念和老习惯。

  一是要搞清楚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关系。邓小平早就指出,党的组织不是政府,不是国家权力机关,要认真考虑党在整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怎么改革这些问题。在思想上和理论上要搞清楚,执政,不是党组织直接行政。过去,党组织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就是因为在思想上和体制上将执政与直接行政相混淆了。

  二是要明确认识,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和领导人民发展民主,保证人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关键在于切实。这同为民作主、代民作主的思想和做法,同民主上的形式主义,是有原则差别的。

  归结起来,就是一个问题,即什么样的党是执政党,党应以什么方式执政。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不少不合时宜思想和习惯,需要解放思想,理论结合实际,搞清楚。

  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党中央已经有了明确的大思路,问题在于从当前的实际出发,加以落实,特别要强调以下两条。

  一是依法执政。主要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把这个总要求落实到体制,特别是落实到执政方式上。在这三者中,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党的领导的涵义和要求。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不能否定和动摇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要依法执政,依照法律,理顺党和政的关系,改变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坚持党的领导,就要保证人民切实当家作主,支持和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充分履行宪法规定的职权,防止和改变走形式的现象,防止和改变人大工作弱化、虚化的现象。落实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这两条,也是检验党组织是否正确地尽到了领导与执政责任的标准。

  二是权力制约。十七大提出,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多年来,笼统地讲权力,没有科学地分解权力,这是形成权力过分集中体制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形成绝对权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十七大明确提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分解,这是重要的思想解放。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将这个原则和要求落实到党的组织结构上,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样,就可能从体制上解决党的执政方式上一些老大难的问题,特别是监督不力、无法监督“第一把手”的问题。

  党的执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不能孤立地进行,需要同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包括党的改革统筹规划和实施,在实践中创新。这个问题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因此在实施步骤上,要注意谨慎和稳妥,但当前还是要强调解放思想,大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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