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8日 星期五
渐进中要有突进——略谈辩证看“渐进式改革”
作者沈宝祥              日期:2013-05-02               阅读:1514 次

“渐进式改革”,是中国改革的基本方略,也是中国改革的一大特点。31年改革的实践证明,我国的“渐进式改革”是很成功的。

  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在进行改革,改革的方法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激进的改革,典型的是俄罗斯的“休克疗法”;一种是逐步推进的改革。我国的改革属于后者,人们称之为“渐进式改革”。

  所谓“休克疗法”,就是一步到位的改革。俄罗斯在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了这样的改革。当年的俄罗斯领导人认为,苏联在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改革,是零敲碎打、修修补补的改革,解决不了问题,改革应当大刀阔斧、一步到位。他们采取了“休克疗法”式的改革。所谓“休克疗法”的改革,大致是:第一步,也是改革的重头戏,就是物价改革。从1992年1月2日起,一下放开90%消费品、80%生产资料的价格。到了4月,消费品价格就比1991年12月上涨了65倍。第二步,与物价改革几乎同步,出台了财政、货币“双紧”政策,采取了增加税收等措施,引起企业生产萎缩,失业人数激增。第三步是大规模推行私营化。快速私营化使大批国有企业落入特权阶层之手。推行“休克疗法”的改革,使俄罗斯的 GDP几乎减少了一半,人民生活水平一落千丈,社会陷入一片混乱。

  我国的改革从总体上说,从改革的大战略说,是渐次推进的,不是一步到位,而是一步一步地“渐进式”推进。

  拿农村的改革来说,1978年11月,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悄然搞起了包产到户,这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冲击,从此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党中央支持和积极引导农民的改革,但没有下令立即在全国全面推行,没有搞“一刀切”,而是允许各地依据自己的情况执行。这种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到1983年初,全国农村已有 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作为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础。1979年,四川广汉县南阳公社建起了全国第一个乡政府,取消了人民公社。但直到 1982年 12月,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才作出了改革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体制、设立乡(镇)政府的决定。到1984年底,全国建立了9.1万个乡(镇)政府,经过长达5年的时间,人民公社制度才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这是我国农村渐进式改革一个完整的阶段。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农村和整个社会没有发生大的震荡,农村的渐进式改革很成功。

  再以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的改革来说,也是采取了逐步推进的方法。我们并没有一下就制定退休制度,而是在 1982年党的十二大建立顾问委员会,作为新老交替过渡的组织形式,经过了10年时间,到1992年的十四大,才作出不再设立顾问委员会的决定,实行退休制度。实践证明,采取渐进方式解决老同志的退休问题,使干部制度得到完善,很稳妥。

  经济体制的改革,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包括国企、物价、金融等方面的改革,以及市场体系的建立,更是经过了许多步骤。
  回顾我国31年来的改革历程,对照别国的“休克疗法”改革,“渐进式改革”的优点是很明显的:(1)“渐进式改革”每一步改革的力度较小,群众比较能够承受,也有利于锻炼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2)由于改革采取渐进的方式,震荡小,有利于社会的稳定。(3)有利于改革的领导者总结和积累经验,探索和开拓改革的新路子。

  在31年的改革进程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如1988年闯物价关,太急了。有些企业一下让大批工人下岗,等等。这些问题的发生,恰恰是因为,改革措施没有坚持采取渐进的方式。

  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到质变,经过相当长时间量的变化和积累,才引起质的变化,由部分质变到总的质变。渐进中有突进。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既是渐进的,又有突进。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此后,经济学家和领导干部对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提出各种见解,出现多次交锋和碰撞。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应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文件说:“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这个文件实际上已将社会主义经济定性为“商品经济”,这就意味着将要放弃长期使用的“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提法。这是一个重大的改变,是一个突进。邓小平说,这个文件好,说了新话,说了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就是指此而言。

  此后,关于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经济学家和领导干部继续进行探讨,有争论,有交锋。有人强调公有制,有人强调有计划,更多的人强调商品经济,而不说市场经济,怕同资本主义分不清界限。

  1992年初,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破除了长期以来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的传统观念。这是思想理论上的大突破。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决定,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模式。十四大以后,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改革进一步推进。这是我国改革一次大的突进。

  渐进中有突进,渐进与突进相交替,一步步推进。这是改革的辩证法。不能以形而上学的眼光看待渐进式改革。改革在渐进中必须有突进。对于这一点,要从我们的改革的根本性质来看。
 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什么叫“自我完善”?从总的说,就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模式。这是社会主义的质的更新。经济体制不是孤立的存在,它同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其他各方面的体制密切联系,而成为一个社会的整体。因此,社会主义的质的更新必然表现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伟大革命”这个提法,充分表明了改革的深刻性和艰巨性。“伟大革命”要求有质的变化,而质的变化就意味着突进。

  改革在经济体制方面是质的改变,在政治体制方面,也要实现某些质的改变。

  邓小平分析我国的政治体制后指出,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存在着不少弊端。主要的弊端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邓小平说:“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邓小平还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的种种弊端,多少都带有封建主义色彩。革除封建主义残余,革除家长制,以民主取代过分集中的权力,这些,都是政治领域的质的更新。

  邓小平的讲话已经过去了整整30年,今天来看,政治体制中有的弊端已经基本革除(如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但有的弊端却有了新的表现和恶性发展,如权力过分集中、形形色色的特权表现为严重的腐败现象,等等;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弊端,如权力与资本的结合,权力与黑社会势力结合。总的看,邓小平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发出的告诫,仍然适合当前的情况。

  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这方面,党的十六大已经提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但这还是总的理念、要求和原则,还需要具体形成目标模式,形成可操作的机制。这就需要实行突破性的改革,要有突进。在其他各个领域,情况大致也是如此。社会主义的质的更新,必须通过改革的突进,才能实现。

  有的论著认为,政治体制改革只能走“碎步”,有人说,政治体制改革只需“跬步”推进;有的论著认为,我们只能搞“增量民主”。这些观点,都是将“渐进”绝对化了,实际上是否认改革需要突进。渐进中必须有突进。没有突进,量不转化为质,事物将永远停留在量变阶段,不可能实现质的飞跃,就不可能达到改革的目的和目标要求。以为只要通过渐进,单纯通过量的增加,不需要突进,就可以自然实现质的飞跃,实现改革的目标,不符合我国改革的实际。没有突进,渐进式改革的成果也难以巩固,甚至会出现改革的反复。

  31年的改革,成绩很大,但冷静观察,还没有哪一方面的改革已经完全成功,都是正在进行时,都需要在渐进式改革中,适时突进,不断推进。

  现在,推进改革的呼声甚高。有的论者提出,要进行“第二次改革”;有的论者提出,要“重启改革”;有的论者提出“再改革”。这些提法各有其含义,但都表示,希望改革要有新的突进。

  突进不是提倡莽撞,不是提倡急急忙忙,冒失行事。但要看到,我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31年,有些方面的改革,量的积累已经到一个临界点(有的改革试点,如党代表常任制,已经进行了20多年),无论从群众的情绪看,还是从实践状况看,突进的要求日益明显,日益迫切。我国的改革亟待迈出新的步伐,实现新的突破。



  阅读:1514 次

版权所有 ©1995-2019 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