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清华大学制度文化的演变与特质
作者覃川              日期:2013-08-29               阅读:921 次

摘 要:本文通过梳理清华大学在百年历程中不同历史阶段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的演变轨迹,阐述了以“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核心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在清华萌芽、发展并随着时代进步而逐渐完善的内在逻辑和实践道路,并总结凝炼在此过程中所形成的大学制度文化的鲜明特质。

关键词:大学文化;制度文化;大学治理;民主管理;清华

 

学术界通常把大学文化分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三个层次。对于制度文化,除了以文本形式呈现出来的制度本身(或称为表层制度文化)外,还应关注制度背后的文化内核和规律(也就是深层制度文化)。例如:如何认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制度和学校治理、师生行为、大学精神、文化传统之间是怎样的关系?一项制度为什么形成,如何形成?制度的运行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什么样的制度才是好的制度,制度的效力如何评价和改善?要回答好这些问题,关键是要从文化的角度,研究分析一所大学长期以来在制度的制订、执行、调整、评价过程中所形成的特有的价值观、思想共识以及在实践中普遍秉承的方法、规范。

笔者力图通过对历史演变的回顾与梳理,分析清华大学以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及其文化内涵的发展脉络,进一步总结清华大学制度文化的特质,以期对清华走向新百年以及提升中国大学的文化软实力有所借鉴和裨益。

 

一、独具一格的民主治校传统——“校务会议、教授会、评议会”

早期的清华,从清华学堂到清华学校,再到国立清华大学,随着世势的激荡变化和学校定位与角色的变迁,其管理体制、行政权力和组织模式也在探索和变革中坎坷前行,在独特的内外环境中最终形成了一套适应社会需求、符合学校特点、有利于学校快速发展的较为成熟的体系,并为清华成为中国的学界翘楚、培养一大批各界精英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1、美国人控制下的教育“衙门”

清华的建校缘自于美国利用退还的庚子赔款在华办学,所以早期清华的经费、校政等重要事项,都直接或间接受制于美国公使馆。辛亥革命后,清华学校改归北洋军阀政府的外交部单独管辖,但重大事宜(如校长任命等),最后还是得听从于美国驻华公使馆——“而董事会之实权,则操之于美国公使馆之洋董事上,中国董事承颜画诺而已”[①]。而美国教员在清华地位特殊,享有较高的待遇,是校内最有影响的势力,在早期一直左右着清华的教务。

清华学堂时期的学校类似办“洋务”的官僚机关,校内办事人员封建官场习气十分浓厚。辛亥革命后的清华学校,校内行政体制是校长专权,少数高级职员治校,校长对一般教员是上下级和雇佣关系。

这一时期,全校学生几百人,而所设处、部等机构达二十多个。学校还制订许多有关教务、总务、斋务、游学、学生课外活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甚至有“饮茶规则”、“清华园门口人力车夫应守规则”等等。这养成了清华行政工作守制度、讲效率、“照章办事”的作风,也表现出烦琐的文牍主义与官僚习气。

2、“少壮派”的崛起与民主治校

五四”运动之后,随着早期毕业生留学后回校任教者渐多,他们以改革清华、提高清华的学术地位、反对官僚政客控制学校、实行教授治校等主张相号召,形成一个颇具声势的“少壮派”。

1925年起,清华实现改办大学的重大改革,成立了以校长为主席的十人校务委员会,可由教员会议选出教员代表4人参加[②],初露“教授治校”端倪。1926年,学校成立有全体教授参加的教授会;取消校务会议,设评议会,有由教授会选出的教授代表参加。“教授治校”在清华取得初步的合法地位,教授们也怀着极大的热心积极参与校务。

19288月,清华正式定名为“国立清华大学”。但国民政府颁布的《国立清华大学条例》,重申教育部及校长之权力,削弱了“评议会”和“教授会”的作用,引起新的冲突。教授会联合学生,把控制清华的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打倒,同时又迫使时任校长罗家伦接受了“院长由教授会选举产生”的办法。一系列的校长更迭风波中,清华曾有十一个月没有校长。教授会趁机向南京教育部索取了选举代理院长、代理教务长、秘书长的临时权力,校务会议与评议会的成员就都由教授会选举产生。

此后,以教授会、评议会和校务会议为基础的体制结构和组织制度迅速确立。评议会是核心,以校长、教务长、秘书长、各学院院长及教授会互选之评议员若干人组成。互选之评议员的人数超过半数,加上各院长由教授会推荐,教务长也习惯上由教授中聘任,因此,评议会尽管在法定上仍是咨询机构,但实质上是教授会的常务机构,其决议对于各级行政领导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可以说,清华的这种体制是当时所谓“教授治校”的典型,评议会就是实现“教授治校”的基本渠道。

3、“教授治校制度的巩固发展

193112月,无党派关系的梅贻琦接任清华大学校长。他平易近人、谦虚平和、作风民主,曾长期在清华担任教授,在面对清华业已形成的这种教授积极参与的民主管理的新领导体制时,不但选择了完全接受,还努力把它巩固下去。

梅贻琦在执掌清华大学包括西南联大的17年内,基本上都延续了这一体制,而且“三会”(教授会、评议会、校务会议)与校长之间始终协调一致,清华出现了“校长分寄任于诸教授与各执事,教授与各执事尽其责于诸学子”的“各尽所能、各负其责”的局面。学校在行政组织上,还设立一些如聘任、招考、出版、建筑、图书、校景设计等常设委员会,其成员都是教授,这也是“教授治校”的具体组织形式。正如著名学者傅任敢所言,“教授治校”这一民主制度,“行得最彻底的也是清华”。这充分体现了梅贻琦依靠教授办学的宽阔胸襟和民主精神[③]

这一时期清华的行政体制可以称为是校长主导、教授高度参与的“民主治校”模式,而所谓的“教授治校”并不是一个确切的说法。陈岱孙先生撰文指出[④],在清华大学内部,从来没有明确地提出这个口号。实际上,这种制度下的“民主”也是有限的。教授会除了对纯属日常教务工作(如审查通过毕业生名单等)有决定之权,对教育工作可以有所建议外,一切有关教育方针、人事、经费、建筑设备等校政大权,基本上是操在以校长为首的评议会之手。而评议员虽是由教授会“民主”选出,但历年当选的大都是几个“内圈”人物。

4、民主精神在斗争中传承、发扬

清华这种民主治校制度的形成,既是旧中国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向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的大趋势所推动,也是清华师生受进步思潮影响而不断斗争和尝试的结果,当然,也不能忽略以梅贻琦为代表的校长等核心人士所具有的开明思想和所倡导的民主作风的作用。

这种体制在清华一直保持到1952年院系调整,它保证了学校管理的稳定,提高了教学水平和学术活力。更重要的,是促进了大学的民主管理,防止少数人独断专行,让真正懂得教育和学术的专家来管理大学。在当时的背景下,这种体制还有效地对抗了国民党派系势力对教育机构的侵入和控制,具有政治上进步的意义。从长远来讲,尽管具体的制度在后来不再保留或发生较大改变,但民主管理的精神在清华作为一项大家公认的、历史积淀下的传统一直传承至今。

 

二、办好社会主义大学的制度探索——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扬民主

在新中国成立后,高等教育也面临着从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转变为社会主义性质,确立中国共产党在高等教育领域里的领导地位的任务。1950 6 月,中国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通过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中规定:大学及专科学校采取校(院)长负责制。当时高校中党员很少,党组织仅起政治核心作用;而校长领导学校的全盘工作。

195211月,蒋南翔受中央人民政府的委派,出任清华大学校长;同时,经教育部批准,任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他被党中央寄予厚望,肩负着要努力完成旧大学的改造、为国家建设服务、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办学道路的重任。蒋南翔长期从事党的工作,后来还兼任学校的党委书记。这使他作为清华的领导核心,在其身上有机地实现了党与政“双重身份”的统一。

1、“发动机不能漏气

在蒋南翔等同志的领导下,清华大学努力把握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阵地和组织阵地。首先,学校十分重视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教育,在学生中开设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马列主义基础、政治经济学和哲学课程。有条件的党委主要领导干部都要给学生讲课,很多同志还兼任政治理论课的教研组主任,蒋南翔兼任哲学教研组主任。

为了加强党的领导,蒋南翔要求党员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不仅做啦啦队,而且自己也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思想觉悟,努力做到又红又专。他来校不久,清华就组织起甲组政治学习,学校的主要干部17人参加,以后又吸收各系主任参加。蒋南翔还十分重视教师的政治学习,亲自开设哲学课,做两论辅导报告。这为学校工作统一认识、统一思想打好了基础。

蒋南翔一直强调党的组织不仅要在一般政治性活动中发挥作用,而且必须在经常的教学工作中发挥作用。他注意发挥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注意在党内的思想一致,把党组织比作推动学校前进的发动机,特别强调“发动机不能漏气

2、从“神仙会”、“两种人会师”到“团结全体”

加强党的领导,还必须团结和教育广大师生,让更多的人相信党组织、依靠党组织、加入党组织。这也是高校实行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的必由之路。蒋南翔身体力行,十分尊重学校里那些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们。他始终悉心听取刘仙洲副校长的意见,并邀请刘老列席参加学校党委常委的会议。

为了做好党的工作,学校组织老教师进行政治学习,鼓励大家畅所欲言,这被称为“神仙会”。蒋南翔说:“‘神仙会’这个经验好,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⑤]

建国初期,党员教师中大多数是助教。蒋南翔提出两种人会师的主张:一方面尽快提高具有较高学术专业职称的教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做到又红又专;另一方面加强对年轻党员教师的培养,尽快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帮助他们也做到又红又专。这是一个对学校长远发展有决定意义的战略部署。

加强党的建设,离不开行政系统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行政系统和党委系统的密切配合和合作,这是高校做好工作最重要的关系。针对大多数系主任和教授是党外人士的实际情况,各系都配备了由党员担任的系秘书,教研组也配备秘书协助教研组主任工作。校、系、教研组各级党政关系都能够协调工作、相互尊重、密切配合,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顺利推进,形成了好的传统和作风。

在蒋南翔的倡导下,清华一直非常尊重、信任并积极依靠广大教师办好学校。他多次说道:关于团结教师的问题,我们的理解不仅是要团结‘多数’,而且是要团结‘全体’”[⑥]他提出对老教师要团结百分之一百,但不是无原则的团结,是团结在马列主义基础上。他还谈到:我们要建立两支队伍:一支是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一支是又红又专的职工队伍。学校还充分利用教育工会这一组织形式,使其成为党联系全校教师和职工的纽带。

四、“基层出政策”

蒋南翔在清华工作期间经常讲基层出政策,是指基层单位创造的好经验,经过总结,上升提高,再用政策或制度的形式贯彻下去。譬如,受土木工程系测量专修科四•二班优秀事迹启发而建立的表扬先进集体制度、由水利系1958届毕业班同学的毕业设计实践推广开来的真刀真枪进行毕业设计、将全校文艺社团和体育代表队中的少数骨干人才单独按队建立党团组织等做法,都是针对育人实际提出的独创性的制度,也一直在清华沿袭和发展到今天。

基层出政策的思想,就是鼓励基层干部努力创造性地工作,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创造新的工作经验。另一方面,也要求各级干部面向基层,眼睛向下,向基层学习,向基层找经验、找办法。这是清华制度文化的一个重要特色。

大学本身也是基层单位,有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总结工作经验。从新中国初期到“文革”前的十几年里,由蒋南翔为首的领导班子一直保持着比较稳定和团结的状态,并能够很好地将在高校中建立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尊重教师、民主管理的优良传统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得清华大学很快完成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改造,各方面都取得长足的进步。这一时期清华的治校经验可以概括为:坚持党的领导;建设团结高效的领导班子坚持党政密切配合坚持走群众路线、搞好民主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用唯物辩证法指导学校工作。

三、在继承和发展中的创新——搞好民主集中制与班子建设

文革结束后,历经浩劫的清华百废待举。1978623日,邓小平专门听取有关清华大学的工作汇报。他强调:“办学校,要按照学校工作的规律办,要按照教育的规律办。”此后,清华大学进行了拨乱反正和整顿恢复,各项工作迅速重新走上了正规。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清华向综合性大学迈进,逐步明确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进入到蓬勃发展的历史新阶段。

一、领导体制的“变”与“不变”

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的领导体制发生了一些变化:

19786月,学校取消革命委员会体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刘达继19774月被任命为党委书记后,又任校长一职。

197810月,教育部《全国重点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实行草案)》规定:“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

19858月,清华大学依照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宣布“学校领导体制由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向校长负责制过渡”。19889月,清华作为试点高校之一试行校长负责制。校党委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校的贯彻执行及学校任务的完成负有保证监督责任。

19972月,中共清华十届八次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明确规定:由校长负责制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学校领导体制的变化,主要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党在学校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党政配合问题;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清华大学一直坚持党在学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特别是在经历了蒋南翔任校长期间学校的良好发展以及“文革”时沦为“重灾区”的惨痛教训之后,更是对这一根本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在19807月召开的改革开放后首次校党代会上,明确指出:“当前的重要课题是如何加强党的建设,改善党的领导。”1988年,清华大学第八次党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强调:“实行校长负责制并不意味着可以削弱党的领导和党的工作,相反,正是为了从整体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1995年的第十次党代会,总结了新时期做好学校党的工作的基本经验:“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这是办好学校的根本保证。”在此后清华的历次党代会以及有关的重大学习、教育和纪念活动的主题报告中,均有此类论述。

回顾历史,不管学校实行什么样的领导体制、不管什么样的人担任领导,清华集体领导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方式一直没有改变。校长始终尊重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重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委尊重行政领导的行政管理,支持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工作。

与此同时,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清华的领导班子对民主集中制在高校的具体应用有着科学的认识和丰富的经验,对于这一制度及其文化内涵也都自觉地继承和发扬。特别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清华结合学校实际,在党内外制订和执行了一系列有效的发扬民主、正确集中的制度。

二、关键在于自觉贯彻和建立合适的制度

在新时期,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清华建设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推进学校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的“法宝”。

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许多高校开始实行校长负责制,但由于没有统一的实施条文和细则,校长和党委的关系也没有明确。清华在实施校长负责制时,仍然注重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由校长、书记会决策,实行集体领导,仍然坚持党管干部。实际上,无论实行何种体制,无论校长、书记如何更换,清华的领导班子一直都比较团结,大问题经过讨论能够达成共识,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大家都能努力执行,有些矛盾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化解。原校党委书记贺美英曾总结说:“我认为主要不在于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是校长负责制,关键在于:一是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校长和书记思想认识明确,自觉地贯彻民主集中制。二是建立了一套适合学校情况的制度,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执行。”[⑦]

那么,清华是如何认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呢?第一,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通过发挥群体的力量,集中整个班子所有成员了解的情况和大家的经验智慧,对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的决策才可能是比较全面、科学并符合实际的。第二,民主集中制保证调动整个班子的积极性,进而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第三,民主集中制有利于维护校长、书记的权威以及院系主任、书记的权威。第四,民主集中制也是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环节。

三、“不团结就没法治”

1984年前后,中央决定要逐步试行校长负责制,这影响到一些高校中的党政关系和领导班子的团结协调。针对这个问题,当时的清华校长高景德曾明确回答:“不论什么制,班子不团结就没法治。”清华长期以来的好传统,使各届校领导集体都形成了相互通气、相互支持、团结一致的作风和习惯,在各系、各单位中也是如此。这首先是因为领导班子的成员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为实现党的路线办好清华大学,大家尽职尽力,不计较个人位置的高低和权力的大小;领导班子的成员绝大多数有“双肩挑”的经历,熟悉学校工作的规律;多数担负过基层正职岗位,比较了解学校各系工作之间的相互关系;干部严格按照一定的民主推选程序产生,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

学校领导班子中,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不同,都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对事物认识的深浅和角度也有不同。为此,清华对干部有严格要求,不能个人意识太强,要求彼此之间没有个人恩怨,不搞派系,不利用职权搞个人的自留地,要把学校的整体发展放在第一位。关键就是要求班子每个成员注意加强党性修养,相互之间有小的矛盾和误会经常坦诚交流思想,用历届班子好的经验、事迹对新成员进行教育,还有就是对可能出现的矛盾防患于未然。

多年来,清华非常注意根据干部任期和工作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整,认真做好新老干部的交接工作。年纪大的同志在任职期间,往往就放手让年纪较轻的副手大胆工作,在思想上、作风上做好“传、帮、带”。而新上来的同志,则很尊重老同志,重要的事情都虚心求教。这种以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地位的例子,在清华是较为普遍的,己成为学校的好传统。

四、实事求是地按制度办事

清华十分重视在制度上促进学校领导班子和院系部处领导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问题上的共识。每年寒假校领导班子的务虚会和暑期校院系干部会已成为学校研究、部署工作的重要例会。全校性的“教育工作讨论会”和“科技讨论会”成为清华颇具特色和传统、能够很好地实现集思广益的民主管理方式。

长期以来,清华大学重视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以制度来规范干部的行为,以制度作为监督的依据,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的良好风气,避免了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的临时动议和个人专断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了换制和换届后领导班子整体的稳定。这套制度体系主要包括:

一是决策程序的制度保证。学校党委在重大问题的决策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试行校长负责制时,学校的决策机构是校长书记联席会议;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时,党委常委会(扩大会)成为决策机构,实际上是党政共同决策的过程。

二是干部任用和考核制度。清华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有一整套干部任免程序。学校的党政中层干部,都由组织部考察和一定范围民意测验后,首先在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上酝酿,有了初步意见后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每年各级干部要进行述职和考核,学校采取各种方式对干部进行考查。

三是建立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制度。例如:党委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三个月一次的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制度;十分注意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经常学习并坚决执行中央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四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学校坚持每年召开两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要报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问题,一些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在教代会代表中进行讨论。有关学科发展、科研规划等重大问题,听取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学校建立有20多个工作委员会,吸收近500名骨干教师和教职工代表参加。同时也经常向民主党派负责人通报学校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

 

四、清华大学制度文化的特质

在清华大学的治校体制中,始终将三个层面的因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1)核心因素是从理论层面或哲学层面要解决“构建什么样的制度”和“怎样构建制度”的问题,答案是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实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民主和集中统一起来,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党政协调配合统一起来。(2)从思想层面出发,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包括领导干部个人如何提高思想觉悟和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以及如何保持领导班子在重大问题上思想认识的统一。关键做法在于主动、有效地把理论学习和思想认识与学校的工作实践进行相互的交融和促进,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提高认识,以理论和实践的互动统一思想、改进作风,使大家自觉地维护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领导和集体决策,搞好党政配合,以大局和集体利益为重,走群众路线、保持民主作风。(3)在具体的制度层面,就是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和落实各项制度原则,通过制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以及科学合理地执行这些制度,提高学校的决策和管理水平,保障各项工作稳定、良性、可持续的运转和发展,并在此过程中熏陶和培养领导干部及师生们的制度观念和制度文化,使得尊重制度、遵守制度和积极参与制度制订、监督制度运行的意识能够很好地传承和发扬。

在百年的办学历程中,清华大学始终重视制度建设,并与长期秉承的办学理念和精神传统一脉相承、互相呼应,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文化。在清华校园中,“依法治校”的观念深入人心,“民主管理”的氛围十分浓郁。围绕如何促进学校以育人为核心的各项工作向前发展,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新需求,清华的师生通常是通过民主讨论与合理集中相结合的方式来拟订制度、完善制度,以自觉和规范的态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与此同时,日趋完备的法规制度也有力地保障了各项权力的科学运行和民主管理的实现。从基层出政策中可以看到,事关全局、带有指导意义和约束力的政策制度来自于基层,来自于师生的实践,这就是最生动、最有效的民主管理;积极发现和总结基层的典型经验,把它提炼成为一项政策、规范成为一种制度,这就是“依法治校”理念的具体体现。在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中,清华大学将张扬的、强制性的制度与内敛的、自觉性的文化融会贯通,切实做到以人为本、育人为本、文化为本——以制度规范行为,在规范中养成习惯、培育意识、弘扬文化;以文化引领制度,使大学制度成为科学的、有内涵的、充满人性和生命力的现代制度体系。

我们可以把清华大学制度文化的特质归纳为“依法治校、尊重制度;求真务实、以人为本;民主公开、科学集中;规范自觉、创新开拓”。

“依法治校、尊重制度”是清华制度文化所遵循的价值理念。清华大学历来有重视法制、注重建章立规的传统。无论是建校初期仿效美国大学的办学模式而制订诸多规章制度,还是调整为多科性工业大学后学习苏联经验强化严谨、缜密的作风,都逐渐使得清华培育起良好的制度环境。在此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下,广大师生养成“照章办事”的习惯,许多重要决策执行起来比较顺利,校内组织运转和管理的成效比较显著。清华人奉“行胜于言”为校风,不喜虚言妄谈,多愿踏实肯干,也与这种“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思想密不可分。当此深厚的传统与改革开放后国家所倡导的“依法治国”相结合,清华的制度建设就有了新的大发展。“依法治校”既是学校积极适应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集中民意、走群众路线,实现科学管理、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良好的制度是用法治的逻辑将师生们的共同意志上升到理性的层面,因此,清华人“尊重制度”的实质,是尊重集体智慧和真理。

“求真务实、以人为本”是清华制度文化所贯彻的指导思想。制度来源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实践、也作用于实践,是一种规范性的文化。清华人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的理想精神与“不唯书、不唯上、不唯他、不唯洋、只唯实”的求实态度,与制度文化的内在哲学有着天然的契合。另一方面,既然制度是对人的行为的规范,“以人为本”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制度建设的一种前提和制度文化的精髓之一,在以育人为天职的大学更应如此。清华大学率先创立、推广到全国大多数高校并延续至今的“双肩挑”辅导员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案例。这项在实践中取得巨大成效的制度,既立足于当时学校急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现实需求和具体条件,也完全符合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使普通学生和辅导员都受到了很好的教育、锻炼。

“民主公开、科学集中”是清华制度文化所坚持的原则方法。许多老一辈的师长或校友都认为,清华师生受西方文明的影响较深,民主、自由与法治的观念向很牢固,上下皆全力以维护或卫护之[⑧]。这种理念体现在校事治理上就是实行民主管理,在梅贻琦掌校时期就已经根深蒂固。民主精神在清华源远流长,不但在政策或制度的拟订上竭力做到广泛公开地听取意见和多方商议辩论,也始终以健全的纪律或规则作为保证,以实现科学有效的集中。如何把民主与集中辩证地结合起来,清华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主要包括:积极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使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努力提高共识;建设坚强、稳定的领导班子,坚持党政集体领导,坚持党政之间、校系之间的密切配合;以完善的制度保障民主得以有序落实,使集中更具有效率和效力;注重作风建设并善于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营造团结向上、民主和谐的组织氛围。

“规范自觉、创新开拓”是清华制度文化所内蕴的精神风格。制度是对人们行为方式的一种严格规范,注重以制度的方式协调、规范组织行为,是大学制度文化的基本要素。制度的执行与构成组织的各类人员密不可分,制度要实现应有的功效需要人的自觉——自觉地尊重制度、遵循制度、推进制度,而不是被动地、机械教条地盲从于制度,这种自觉也是大学文化自觉的重要组成。在清华大学的文化传统中,从学校的领导到普通师生、甚至毕业多年的校友,对于制度都有着一种近似于天然的、自觉的意识和行为。这种自觉不但培养出清华人惯有的严谨作风,也蕴含着自强不息、与时俱进的品格,促使清华在许多重要的制度建设方面,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出开一代先河、领一时之风气的开拓和创新之举。

当然,对于清华制度文化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无须讳言。例如,在表层制度文化中,至今尚未完成一部作为学校办学活动重要依据和治校总纲的章程或称“大学宪法”(University Act),这使得学校的制度体系在顶层设计和核心功能的规范上缺失根本;再如,科学的评估体系亟待进一步变革和完善,对于跨院系、跨学科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的政策支持及制度规范不够积极、明晰。在深层制度文化中,对制度在办学中的重要性的认识和关注不够,特别是对民主集中制的深入认识在部分中青年干部中有待加强。同时,在精神层面上过度地强调严谨,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学术的自由和个性的发展,制约了创新文化的形成。

我们希望通过梳理和反思清华制度文化的发展脉络,总结历史、面向未来,以开放的视野和进取的精神,坚持“明确目标、自觉扬弃、科学发展、法治与人本并重”的原则精神,大力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弘扬优秀的制度文化,为建设成为高水平的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实的、富有活力的制度文化保障,提供强大的内在凝聚力和动力,并实现对社会发展及世界大学改革潮流的引领作用。

 



[] 《清华学校当局拒绝调停》,《晨报》192178日。转引自《清华周刊》第223期,第24页。

[] 《学校新闻:行政组织》,《清华周刊》第350期,第27页。

[] 张君辉,中国教授委员会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

[] 陈岱孙,《三、四十年代清华大学校务领导体制和前校长梅贻琦》,《文史资料选编》第18期,1983

[]  方惠坚等编著:《蒋南翔传》,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6

[] 《蒋南翔文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上卷,第623

[] 贺美英,贯彻民主集中制是搞好领导斑子建设的关键,《北京高等教育》,1995年第5

[] 黄延复:《清华人的生活理念》,载《清华传统精神》,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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