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我国的就业形势与就业潜力增长点
作者杨宜勇              日期:2013-04-15               阅读:4556 次

  实现比较充分就业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制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九大目标之一。充分就业是指社会失业率达到自然失业率,即不可消除的失业率。就业是民生之本,必须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根据中国的发展阶段和国情,把就业目标确定为比较充分就业是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所谓就业比较充分,就是把社会失业率控制在略高于自然失业率的水平。 

   我国就业形势分析

  和谐社会,必须做到安居乐业。其中,乐业与就业密切相关,不仅要有工做,而且要有体面的工做。分析“十一五”期间我国扩大就业的潜力,必须对“十一五”时期我国就业形势有一个全面而清醒的认识。

  (一)劳动力供给预测

  “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力供给呈现出以下特征:

  1、新增劳动年龄人口陡增,劳动力资源增量攀高。“十一五”期间我国16岁以上人口增长出现反弹,劳动力资源增长进入一个高峰期。据预测,2006年16岁以上人口增长达到高峰,劳动力资源增量约在1700万人左右,到2007年下降到约1400万人,2008年以后大幅度下降到1000万人以下。预计“十一五”期间劳动力供给增量分别为1003万、827万、558万、462万和358万。由此可见,“十一五”的头两年是劳动年龄人口增长最快、就业压力最大的两年。

  2、人口红利提供了发展机遇,可以一定程度缓解就业压力。由于第三次生育高峰人口逐步进入劳动年龄,未来十年内劳动力供给总量将持续增长。虽然老年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但由于少儿人口比重的显著下降,15-64岁人口比重反而有所上升,人口抚养比由1995年的48.8%下降到2000年的47.6%,据预测到2012年左右将下降到39%左右。劳动力资源丰富也带来了劳动力成本的竞争优势,对扩大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与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将会带来劳动力素质与新增就业岗位需求不适应的矛盾。截止2004年,中国16岁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者占61.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者仅占6.6%。可以推断,“十一五”期间劳动力素质不高所带来的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将日益突出。

  (二)劳动力需求分析

  经济增长和就业弹性是影响劳动力需求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挖掘就业潜力,必须保持对劳动力需求的大幅增长,GDP增长和就业弹性均须保持在较高水平。

  1、经济增长。虽然我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之间存在明显的非一致性,但经济增长仍是推动我国就业增长的最主要因素。从1993年开始,我国GDP增长率开始下降并趋于平缓。据预测,“十一五”期间我国GDP的平均增速将处于5年短周期的低位,经济增长将更加趋于平稳,经济波动幅度将进一步减小。经济增长速度的下降,将会加剧“十一五”期间的就业形势。

  2、就业弹性。就业弹性是影响就业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变量,就业弹性越高,就业增长的速度就越快,就业弹性越小,经济增长所产生的就业岗位就越少。1993年以来,我国就业弹性基本上都在0.1-0.15之间波动,如果按照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计算,就业弹性会更低。经济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就业的高速增长。

  预计在“十一五”,在经济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调整的前提下,就业弹性难以有大幅上升,在1.12-1.14之间低位徘徊。这将加大“十一五”期间的就业压力,提高城镇登记失业率。

  我国就业潜力增长点分析

  就业岗位的增加最终需要通过具体的产业和行业发展来实现,就业弹性的提升也需要就业潜力增长点的带动。就业潜力增长点也可以为未来劳动力的就业和流动指明方向。

  (一)就业增长的产业结构。从三次产业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第一产业就业呈减少趋势,第二产业就业增长比较缓慢,第三产业就业增长非常迅速。在“十一五”期间,这样的形势仍然会延续下去。第一产业就业人数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加速转移而进一步减少;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则主要因为制造业和建筑业的持续发展而略有上升;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比较,第三产业一直保持了较高的就业弹性,随着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第三产业将是“十一五”期间就业增长的最主要来源。
 (二)就业增长的行业取向。分行业就业情况,1978~2004年间,除采掘业、地质勘查和水利管理业外的各行业就业量均呈增长之势,就业年均增量最大的是其他行业,接下来依次是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以及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建筑业和制造业,年均增量均在100万人以上,而增速较快的社会服务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的年均增量则在40万人以下。由近年来各行业的就业情况可以看出,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社会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将是“十一五”期间我国就业的主要增长点。

  扩大就业潜力的对策建议

  就业潜力扩大,必须是基于形势的准确判断上,依据科学的分析结论,做出的正确对策选择。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把真实存在的潜力变成现实的显性结果,成为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目标的保障。

  (一)继续把扩大就业机会作为全社会的努力目标。要根据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把改革、发展、调整结构等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结合起来。既要致力于产业升级,又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既要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又要尽量减少社会就业压力,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更好地运用主辅分离、辅业转制政策,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各地区、各行业的就业的潜力充分挖掘出来。

  (二)重视宏观政策的就业效果。在区域发展政策、产业发展政策、所有制结构调整政策、城镇化政策等宏观决策过程中,都要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因素。对地方政府就业工作的考核,在关注本地区失业率指标的同时,更要加大新增就业岗位的权重。我们应该抓住时机,把积极的就业政策用足、用好,发挥到极致。同时较好地发挥经济拉动、政策扶持、市场服务、政府调控和社会保障五大支柱的相互配套、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作用。

  (三)完善全国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全国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服务对象应逐步扩大,为包括农村劳动力、非正规部门就业者在内的所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鼓励社会兴办各类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中介机构,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和培训。同时,加强对就业服务市场的监管,努力减少就业歧视,维护就业市场秩序。尽快制定《公平就业法》、《劳动监察条例》、《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配套法规。

  (四)打破行政性分割,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首先,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开放式管理,降低劳动力在城乡之间、不同城镇之间、以及不同农村地区之间流动的迁移门槛和成本。其次,创新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可以逐步实现经营权和产权的有效结合,逐步解决我国二元结构转换的深层制度性约束问题。第三,加强对劳动力流动的就业服务,特别是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服务。

  (五)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我国就业模式发生了大规模的转变,基本方向是从计划分配的、集中的、刚性的、单一的传统正规就业向市场配置的、分散的、灵活的、多元化的非正规就业转变。大力发展非正规就业是缓解就业压力、减少长期失业的重要手段。政府应采取各种措施鼓励非正规就业、改善非正规就业环境。

  (六)加快开放各类服务业市场。我国服务业占GDP比重或占就业总人数比重长期低下,其主要原因是存在严重的劳动力市场障碍,特别是许多服务行业国有经济比重过高。为扩大就业,政府应逐步开放旅游业,银行和保险服务业,教、科、文、卫等服务业市场,打破垄断。

  (作者为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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