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怎样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作者杨宜勇              日期:2013-04-15               阅读:4104 次

 所谓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旨在形成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制,既要符合社会管理的一般规律,又要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不能简单照抄外国的东西,更不能离开中国自己的土壤。

  社会管理包括“管什么”、“谁来管”、“怎样管”三大内容。其中的“管什么”、“谁来管”、“怎样管”都与社会管理体制密切相关。因此,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必须从这三大方面入手。

  创新“管什么”:形成国家与社会协调运转机制

  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新公共管理”运动提出了一些新理念:由指挥型政府向协调型政府转变,由无限责任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由“划桨政府”向“掌舵政府”转变,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等等。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必须加强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研究。未来我国社会管理范畴的调整目标是小政府、大社会。社会管理要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必须改革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才能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当前,创新社会管理,一方面要向基层倾斜。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另一方面,必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

  创新“谁来管”:健全多主体构成的社会管理机制

  社会管理的发展趋势是主体的多元化发展。社会管理体制的管理主体,应由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和公众四部分组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在这一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委领导是根本,政府负责是前提,社会协同是依托,公众参与是基础。通过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政府、社会、公民的共治,已成为当代重要的社会治理模式。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原则。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党委领导主要表现为统筹兼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总揽全局,全面筹划,兼顾各方,协调发展,有效地实现社会整合。实行政府负责,是国家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在建设新型的社会管理格局过程中,政府应更加注重发挥在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中的职能作用,负责具体的组织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推进社会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等。实现社会协同,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新型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途径。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协作以及不同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配合。公众参与既有利于在社会事务管理中得到群众的支持,又能有效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依靠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是我们国家性质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依靠公众参与管理社会事务,也是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形式。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也是党关于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目标。目前,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不断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当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的主攻方向是:在全局性社会管理和局域性社会管理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创新“怎样管”:建立优化社会利益博弈的互动机制

  社会管理在于优化不同社会成员社会权益和利益的博弈。社会管理“怎么管”,关键在于建立和运用各种社会机制。

  第一,建立健全群众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这要遵循完整性、便捷性、有效性的原则。完整性,是指能够全面准确收集情况,即所谓兼听则明;便捷性,是指诉求渠道的便捷通畅、低成本;有效性,是指群众诉求能够到达相应的层面,并获得响应。在表达渠道的方式上可以多种多样,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成果和大众化的方式,在保留原有信访主渠道的同时,创新融合,综合与专项并存,开辟出多样化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第二,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建立健全利益约束机制,约束和规范人们的利益动机和利益行为,引导人们合理选择利益目标,自觉调整利益需求,科学选择利益行为,正确处理利益关系。二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利益引导机制,让人们树立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利益获取观念,教育、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三要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调整各利益集团或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调整、缩小人们之间的利益差距。四要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给利益受损的个人或群体提供一定的补偿,以提高社会公平的程度,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建立利益补偿机制的主要内容,是确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三,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一要优化已有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形成反应灵敏、运作有力、高效的工作链条。具体地讲,就是面对日益多元化的利益诉求,要让群众有地方及时表达诉求,有关部门对合理的诉求要千方百计地帮助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诉求要耐心解释,对不合理的诉求要进行疏导。对一些带倾向性和事关重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避免发生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二要着力推行领导干部接待制度,在完善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的同时,适应现代社会快节奏、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多发的形势,搭建多种平台,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加强工作网络建设,形成便捷通畅的诉求表达制度安排。三要建立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有关地方和责任部门及单位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群众利益诉求问题,分析群众利益诉求情况,认真对待群众利益诉求问题。

  第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一要积极开展源头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二要完善各项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工作机制;三要加大资源整合,全面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网络建设;四要围绕创新工作,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

  第五,完善公民权益保障机制。其重点在于维护好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一是社会保障权,今后尤其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保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免除人民最迫切的后顾之忧。二是保障就业权,将促进就业的财税金融政策落到实处,特别要积极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业氛围。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制定面向全体城乡创业者的优惠政策,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三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权,未来尤其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四是保障受教育权,当前首先须明确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尽快促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4%。应着力于促进教育公平,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五是政治参与权,要保障公民拥有良好有效的政治参与权利,还须注意其在各领域的民主权利的发挥。比如发展民主协商,协调各方利益;加强民主监督,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规范公权力的运行范围和使用方向等。通过逐步丰富和完善民主的实现形式,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实质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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