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歧视是一个不和谐音符
|
作者:杨宜勇 日期:2013-04-15 阅读:4186 次
|
29年来的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过去的就业不平等主要是不同所有制单位间就业地位的不平等,现在正在向全面合同制转变,过去就业地位畸高的部门在下降,过去就业地位畸低的部门在上升,这个大趋势是值得可喜的。但是,现实中反映不公平就业体制的现象依然不少。
体制内、体制外,有编制、无编制,同样的劳动,不同的报酬福利待遇。由此衍生的身份歧视、就业歧视,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是个不和谐的音符。这方面的报道,是经常能够见到的。因而消除体制内外就业差距,建立更加公平的就业体制,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不能不加以重视的重要课题。
就业歧视产生的间接原因在于传统等级制度下的意识观念残余的影响以及现代社会运行机制的某些缺陷。特别是身份歧视,我国的身份歧视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封建等级观念残余的影响,以及各种历史因素所形成的二元制社会结构。目前我国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突出,无论是从总体规模上还是从结构上,劳动力都处于过剩的状态,就业的“买方市场”格局使得劳动力提供方处于弱势地位,导致求职艰难,成为劳动力市场中的“短板”;加上我国在职业准入标准方面的法规化程度较低,导致需求方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以享有用工自主权为借口,随意抬高准入门槛,甚至刁难求职者。
要破解“体制内外”的现状,当务之急是推进建立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能不能建立起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尽快形成劳动力的市场配置机制,关键在于能否迅速拆除有碍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樊篱”。目前妨碍着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的最大的“樊篱”,即在于“城乡隔离的户籍管理制度”,及伴随而来的有差别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
未来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的基点,就是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与制度创新,使城乡劳动力能够合理流动与自主择业,并使劳动力市场真正成为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和主要手段。全面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必须对现有的就业体制、社会保障、户籍管理、教育培训等诸方面的政策进行调整。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