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当前应改变独董的提名机制
作者巴曙松              日期:2013-03-14               阅读:5176 次

  巴曙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上市公司拟任独董通常需参加指定的资格培训、通过考试并获得资格,且任职后还需定期接受培训。在拟任独董培训班上常常见到有的拟任独董在经过了培训、了解到独董的责任后,主动放弃独董聘任的。当前应改变独董的提名机制,增强独立性,更多转向独董自我任命,或有一个独董协会的评估推荐。

  郭田勇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

  很高兴看到银监会出台政策鼓励引导民资进入银行业,想起此前经常谈的一些观点。金融业门槛固然要高一些,但不能以风险大、门槛高为由不开放,而应当给出清晰、透明的准入标准。否则就会使民间资本看得见摸不着,满心期盼准备进入却被“玻璃门”、“弹簧门”挡住、弹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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