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矛盾的持续过程
作者闫志民              日期:2013-04-11               阅读:4268 次

 毛泽东同志在《正处》中阐述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以阶级利益对立为基础的敌我矛盾已经退居次要地位,社会上大量存在的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人民内部矛盾。这就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础。因为在过去的阶级社会,由于存在着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不可能从根本上达到社会和谐。所以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性质和状况的论断,从理论上回答了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从本质上讲应该是和谐社会的问题,为什么我们有可能建设成为和谐社会的问题。

  社会主义从本质上讲应当是和谐的社会,并不意味着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社会矛盾。如果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没有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同样是不存在的。因为和谐是不同主体、不同事物之间的一种关系状态,既然是不同的主体、不同事物就必然存在着差异,而差异本身就是矛盾存在的一种形式,而且差异还会演变成其他各种矛盾形式,如果不承认差异和矛盾的存在,就谈不上和谐社会关系的建设。实际上却潜藏着各种矛盾和问题,一旦爆发出来,就引起巨大的社会震荡。毛泽东强调在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对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加以重视和正确处理,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且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全国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这就从理论上回答了在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要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也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以正确认识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为基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正是根据毛泽东同志的这个思想,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要求我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为北京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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