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 星期四
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实现社会公平的途径探析
作者付国柱              日期:2013-09-26               阅读:622 次

乔 瑾

摘要:自古以来,实现社会公平就是人类追求的一个目标。本文主要论及的是在现阶段,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社会公平的具体途径,真正实现社会公平。社会成员间收入差距是体现社会公平与否的最直观的尺度,然而要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必须从发展、观念、制度、民生、政府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为实现社会公平奠定基础、创造条件、提供保证。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社会公平    实现途径

 

自古以来,实现社会公平就是人类追求的一个目标,就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主要问题之一。关于社会公平的论著浩如烟海,古今中外的思想家们对此作了充分的论述,是人们追求的社会目标之一,社会公平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不言而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但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这里不再赘述。本文主要论及的是在现阶段,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探索实现社会公平的具体途径,真正实现社会公平。

一、现阶段实现社会公平的提出

社会公平总是和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实际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具体的。因此现阶段实现社会公平必然也是与当前社会发展的特定条件分不开的。当前我国最大的实际就是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总体水平还很落后,人民生活的富裕程度还比较低,社会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特别是目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社会正处于巨大的社会转型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在逐渐地扩大,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势必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本质不符,有违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与宗旨。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邓小平晚年十分关注这个问题。1993年在一次谈话中深刻指出,12亿人口怎样富裕起来,富裕起来以后财富这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曾就可预计的贫富差距问题指出:“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要研究。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现在应该说已经到了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随着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的不断扩大,党的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既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城市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又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过大的收入差距,规范分配秩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强调要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针对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矛盾比较突出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就把公平问题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只有在初次分配中使效率和公平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再分配才能更有效地发挥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功能。这些提法的变动,反映了分配理论在解决利益分配和收入差距实践基础上的与时俱进,同时也表明到了必须重视和解决社会收入差距过大的时候了。

社会主义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制度保证。尽管有关社会公平的概念历史悠久,但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公平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真正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政治保证。

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既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同时也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客观需要。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为实现社会公平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二、影响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因素

人们一般认为,社会公平是指人在社会中都应获得公正、平等的地位和待遇,它包括权利平等、机会平等、法规公正、分配公平。在收入分配上最能够体现出社会公平与否,是衡量社会公平的最直观的尺度,同时又取决于一系列因素,是许多原因导致的结果。社会公平与否,都将会反过来进一步加深公与不公的趋势。因此探析实现社会公平的途径就要从根本上找出影响社会公平的主要因素,对症施治,才能治标又治本,真正实现社会公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公平的实现取决于多种因素,主要的有以下诸种:

1、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任何社会的公平都是历史的、相对的,总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而言的。我国社会近代以来一百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落后挨打的历史,建国后又走了一段弯路,真正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就是近30年的时间。尽管经济发展速度很快,经济有较大增长,但总的来说,经济的实力还较薄弱,在较大程度上制约着实现社会公平的水平。

2、影响公平的制度因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社会制度或体制的最主要功能的就是规范和调整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社会中各种资源的配置关系、社会生活各领域、各方面的关系,以及社会中民众与政府的关系等等。社会是否具有公平正义,关键就要看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性质和状况本身。 因此,制度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3、社会公平集中体现在如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对一般民众而言教育决定了人们的劳动技能及综合的能力与素质,从而决定了就业,决定了最终人们的收入差距,尤其是在知识经济的时代。可以说,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同时良好的教育制度还具有规避社会冲突的潜力,有助于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充分就业,是缓解贫富差距、大面积地消除贫困现象的有效途径。对于劳动者来说,就业意味着拥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意味着能够进行一些必要的平等的社会活动,意味着能够积极地融入社会。对于实现广泛意义上的公正、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从而确保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医疗关系到人们的健康与身体素质,人人都能享受公平的医疗服务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社会保障主要是通过社会救助、社会养老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等多个方面的措施来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全,确保每个人有一个合理的基本生活水平。每个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条件不同,加上社会的不确定因素,社会保障是对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底线的确保,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社会的安全运行。从某种意义上讲,保障程度的高低同社会的公平程度、稳定程度是成正比关系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安全网”。

4、社会的公平观念。一个社会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平的氛围,关系到人们遵守社会公平规则的程度。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公平理念的人会按照公平的规则行事,在公平的原则下维护自身的权利与利益,同时尊重他人的权利与利益。

三、现阶段实现社会公平的途径

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赋予社会公平以不同的内涵及其实现方式。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要坚持的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要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在实现社会公平问题上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把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体现在实现社会公平的过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社会公平。

第一,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经典作家们在谈论社会公平问题时,总是把高度发达的物质条件作为最为重要的前提性条件。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财富的充足为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所以现阶段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义,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大力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发展中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同时要从单纯追求GDP的片面增长转向实现科学的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社会的物质基础,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地协调发展。

第二,在实现社会公平过程中贯彻“以人为本”。其基础是对人的尊重,即应保障社会全体成员都平等享有最基本的权利。作为社会公民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应当而受到起码的尊重,享有与所有其他人同样的基本权利,没有任何人是可以被歧视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加强市民社会的力量,提高政府行政的透明度,扩大公民的“知情权”,制约违背社会公平的权力滥用。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充分体现和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才能为实现社会公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社会公平的制度体系建设是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要求的体现。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制度改革和创新,不断完善鼓励创造社会财富又维护社会公平的制度体系: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健全各种法律制度、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收入分配等各种制度,使社会公平的实现有制度的保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使全体人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在保障社会公平的各项制度中,收入分配制度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有利于维护与促进人的发展,这是保证社会公平的核心,因而也构成了社会制度所要规范和调节的最重要的内容。 

第四,国家是统筹兼顾实现社会公平的主导力量。我国现阶段的大量社会问题明显集中在教育、就业、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方面。而社会公平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自发实现,必须有赖于政府作用的发挥。因此必须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健全国家的宏观调控,由国家对社会公平的实现进行干预和调节,保证人们在各领域权利义务的合理分配。公共财政是政府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的经济基础,它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要建立统一、公开、公正、高效的公共财政制度,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兼顾,调节收入分配,缓解社会矛盾。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维护社会安定局面,从而确保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五,大力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理念和培育公平正义精神。公平观念缺失的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公平的,就像文盲无法领略诗歌的美。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遗留下的等级思想、特权观念根深蒂固地阻碍着社会公平、平等理念的成长发育,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不利因素。这就需要政府、教育、宣传等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理念和培育公平正义精神,尽可能营造公平的社会氛围,使社会公平的理念深入人心。这从根本上来说是人的素质提高的过程,需要我们长期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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