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07日 星期四
如何理解六中全会<决定>中的两个"最大限度"
作者青连斌              日期:2013-03-20               阅读:5016 次

  目前,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正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所分析的,“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面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和谐社会并非没有矛盾和问题

  人类社会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无差别的社会,更不是没有任何矛盾和问题的社会。重要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一种极为重要的对待和处理矛盾与问题的崭新思维方法。也就是说,不能一味地用斗争的办法,而应该用“和”的办法、用“和谐”的办法去解决矛盾和问题。这就要求全党同志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目前,我国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衡。经过26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高速发展,GDP总量增长了10倍,平均发展速度为9.4%,是世界上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这是世界经济史上的一个奇迹。但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这种滞后在2003年非典考验中暴露得更加充分。

  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仍在扩大,分配不公矛盾凸显。这种差距指的是相对差距:改革开放中农村发展了,城市也发展了,但是城市发展得更快。从城乡收入来看,20世纪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1:1.8,90年代就扩大到1:2.5,而到了2003年,城乡差距已经扩大到1:3.2,超过了3倍。如果将城乡居民收入的计算方式、税赋负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因素综合考虑,城乡差距就远不是3倍,而可能会有6倍甚至6倍以上。从地区差距来看,尽管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战略,但是东中西部的相对差距仍呈扩大趋势。当然,目前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是前进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能够予以正确解决,也会危及稳定。比如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关键在于分配不公。目前我国存在一些非法致富现象,一些人靠钻政策和体制漏洞而暴富,一些部门和单位靠垄断而获取超额利润,这对群众的情绪是一种严重的挫伤。

  随着社会利益群体的出现和重组,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社会矛盾多数是由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引起的,比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矿山资源、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待遇等。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成员的具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差别越来越大,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这些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甚至在某些时空范围内可能会大量存在。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困难群众的数量还比较大。他们的生活状态不稳定,处在社会边缘位置,靠自身力量是很难实现小康的。在我国现阶段,困难群众主要包括:一是城镇下岗和失业人员;二是生产生活条件比较差,一旦遇到天灾人祸,很容易陷入贫困农村低收入人群,大约有6000万左右;三是靠国家政策扶持和家庭帮助,艰难维持较低生活水平的6000万残疾人;四是65岁以上老年人,约9000万,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1300万。上述困难群众总人数共约2.25亿人,约占人口总数的17.3%。在这其中,还有一部分经济收入低、生活水平差、必须由国家给予救济的困难群体,主要包括:城镇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人口,约有2200万人;农村温饱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的贫困人口,有近2600万;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和国家、集体供养的孤儿和鳏寡老人,约450万人。这三类困难群体约共有5200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4%左右。这部分人生活在贫困状态中,依靠国家救助和抚恤,才能维持基本生活。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因此,在整个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都必须努力使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使他们不断得到看得见的物质文化利益。改革越深化,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和结合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在这方面,我们尤其要特别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不和谐问题产生的根源所在

  社会学特别关注社会阶层关系的不和谐,提出了社会排斥、社会剥夺和社会断裂等概念来说明当前我国社会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和不和谐现象。所谓社会排斥,是指我们制定游戏规则时,尽量考虑大家共同的利益,但每一个游戏规则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维护部分人利益的同时,有意无意地排斥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体现最突出的就是城市拆迁和农民失地问题。失地农民都是生活在城市的边缘,本来大多数人已经进入小康生活了。城市征地,一次性补贴给他们一笔钱,看似公平,实际上大多数人从此变成城市贫民了。这种情况反映了我们当前的一些政策考虑得还不够周全。社会断裂,指的是我们社会当中出现一些障碍,阻碍了阶层间流动,尤其是下层向上层的流动。本来,阶层和阶层之间是有通道的,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向上流动。尽管有阶层分层,社会还是比较和谐的。但当前社会阶层间的流动渠道有些问题,尤其是农民,很难有向上流动的渠道。以前教育是一个比较好的渠道,但现在的高收费,使这条渠道也变得不那么通畅了。对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社会和谐是很难做到的。

  这些不和谐问题产生的根源,是由于我们国家正处在两个根本转变过程中,一个是整个社会由传统的农业社会转向现代化的工业社会转型,另一个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在这样转变的过程中,很多问题就陆续出现了,而且越来越尖锐。所以,在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后,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的加深,国家的政策要进行调整,整个社会也必将进一步变革和调整。

  科学执政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

  我们周围的世界和所处的社会都是矛盾的统一体。没有矛盾的存在,离开矛盾的统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不可能发展进步。和谐就是矛盾着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协调、调和,它标志着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诸多要素实现均衡、稳定、有序,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多样性的东西共存而达到平衡,才能形成和谐;如果多样性的东西彼此冲突,达不到平衡,也就无所谓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的目标。在目前阶段,甚至直到构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前,我们的社会都不可能是一个十足和谐的社会,不和谐的现象和方面还不可避免。因此,不能因为我们党已经提出了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以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和现象自然而然消失了、不存在了,一旦遇到不那么和谐的事就满腹牢骚,埋怨社会、埋怨他人。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理性地看待社会,理性地面对各种社会矛盾,面对各种不和谐的因素和社会现象。

  一方面,面对各种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我们党、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处理矛盾纠纷和调节利益冲突的能力。一是必须提高我们党制定政策的能力。制定的政策必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不能为了维护这一方面群众利益而损害另一方面群众的利益。二是必须提高我们党引导群众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各方面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并不一定能够同时、同等地受益。这就要求我们党要善于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三是必须提高我们党健全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特别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的能力。必须学会和善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要学会和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处矛盾纠纷,把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学会和善于运用经济手段调整人民内部的物质利益关系和物质利益矛盾;要善于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行之有效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四是必须提高我们党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的能力。随着社会的不断分化和重组,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出现了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和不同的利益诉求。这就必须建立健全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建立健全规范的社会协商和对话机制。

  另一方面,社会大众也应该更加理性地面对各种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应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利益矛盾。应该说,前些年出现的所谓“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就不是一种理性的表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大部分人的绝对收入都增加了,但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确实拉大了。收入分配差距的拉大,意味着一部分人的绝对收入水平并没有降低,但相对收入水平下降了,因而引起一部分社会成员的不满。这其实是经济学所揭示的所谓“收入的外部效应” 在发挥作用。当然,党和政府必须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收入差距的产生和存在是客观的、必然的,是不可能消除的,我们的目标是把差距控制在人们可以接受的限度内,使差距不至于过大。这才是一种理性的认识。其实,对其他各种社会不和谐现象和矛盾纠纷,我们同样应该有个理性的分析,去理性的对待。这样,才能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增进相互理解和包容,逐步地使社会更加和谐。

  (本文作者系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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